【由来】
1964年6月5 日,设置鸡东县。鸡东县,因地居鸡冠山之东而得名。
【沿革】
鸡东县辖境原属鸡西市和密山县管辖。1964年6月5 日,为了解决密山县范围过大和鸡西市缩小郊区问题,经省人民委员会呈请国务院批准,设置鸡东县。将鸡西市的哈达、银丰(原平阳)公社、张家街农业大队和密山县的鸡林、下亮子、平阳、永安、综合、东海、兴隆、永和、向阳、明德10个公社划归鸡东县,为鸡东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平阳镇。归牡丹江专区管辖。经过设县的筹备工作,1965年1月1日,鸡东县正式成立,开始办公。1967年专区改称地区,隶属牡丹江地区管辖。1983年9月3日,划归鸡西市领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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