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7年6月玛多县设治。同年12月,玛多县成立。“玛多”藏语意为“黄河源头”,以地处黄河上游谷地而得名。
【沿革】
原有3个并存的藏族部落,即和科、夸科、查科。和科部落是清道光七年(1827年),由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原康干部落的7户人家迁至河源后繁衍发展起来的,住牧地区包括现今的黄河、黑河、扎陵湖3个乡的草原,鼎盛时期,号称千户,实有藏族牧民八百户,拥有各类牲畜牧业3000多头只(匹)。夸科部落是民国六年(1917年)从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原特合土部落分离出来的一部分,约百余户,游牧于玛积雪山南麓的清水沟、昌麻河、花石峡一带。查科部落是早年从四川省境内的加让十八部落之一的朝加部落分离出来的,漂泊于青海省海西、海南、果洛三州达60年之久,深受军阀马步芳的残害,几乎灭绝,直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才重返黑海沿岸定居下来,约百余户。
1954年果洛藏族自治区(后称果洛藏族自治州)建立,1955年设达日、甘德、班玛、久治4县。现今的玛多县当时则由达日、甘德2县管辖。1956年9月,达日县成立和科区,管辖现今玛多县的黄河、黑河扎陵湖3乡和县国营牧场的全部地区,同月,甘德县成立花石峡区,管辖现今玛多县的花石峡、黑海、清水3乡的全部地区。1957年6月玛多县设治。同年12月,玛多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将原达日县的和科区和甘德县的花石峡区划归玛多县管辖。1959年6月25日,玛多县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划归海南藏族自治州管辖。1962年5月1日,玛多县复归果洛藏族自治州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