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元年(1912年),西藏地方政府设宗,行政区划有邦达、左贡、碧土三个宗,统称左贡宗。1959年4月30日建立县人民委员会,将左贡宗改为左贡县,1959年5月17日建立左贡县人民政府,隶属昌都地区。左贡在藏语中是犏(耕)牛背的意思。很早以前,因人们居住的地方象犏(耕)牛的背,故名。藏语“左”意为“犏牛”,“贡”意为“山岗”。“左贡”意为“犏牛岗”。
【沿革】
唐朝时期是吐蕃的属地,元朝时期由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明朝中期起成为昌都寺的辖区,清雍正三年(1725年)为芒康台吉管辖之地。清末改土归流时属科麦县的一部分。
民国元年(1912年),西藏地方政府设宗,行政区划有邦达、左贡、碧土三个宗,统称为左贡宗。
1951年7月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派出工作队赴左贡,并组建了左贡宗机关党支部。同时组建左贡宗军事代表处。1956年12月根据中共西藏工委指示,成立左贡宗党委。1959年4月30日成立左贡县人民委员会,将左贡宗改为左贡县。1959年5月17日建立左贡县人民政府,隶属昌都地区。原县驻地亚中村,1967年迁址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