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高祖三年(前204)置文安县,文安一名,当地传为取“崇尚文礼,治国安邦”之义而得名。另明代郭子章所撰《郡县释名》载:(文安县)“以文安潭名,潭在县北一十五里。”1958年12月20日,撤销文安县,并入任丘县,1961年6月1日,复置文安县。
【沿革】
上古至商周时期,此地属幽州之域。春秋,今文安县地属燕地。战国时期,属赵国。今文安县城当时已形成村落,名为“太阳”。
秦,文安地属巨鹿郡。西汉高祖三年(前204)置文安县,县治在今大柳河东侧(遗迹已堙没),属渤海郡(在浮阳,今河北沧县东南)。东汉属河间国。献帝建安(196年—220年)中, 曹操分河间国、勃海郡置章武郡,文安县属章武郡。
三国,文安县属魏国的章武郡。西晋泰始元年 (265年) 置章武国,治所在东平舒县(今河北大城县),文安县属冀州章武国。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改章武国置章武郡,文安县属瀛洲章武郡。后历经东魏、北齐、北周,文安县均隶属章武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章武郡,文安县直属瀛洲。大业三年(607年)改瀛州为河间郡,文安县属河间郡。大业七年(611年)炀帝征高丽经此,以其地处三河合流之处,诏令割文安、平舒二县置丰利县。县治设在今文安县城,属河间郡。
唐贞观元年(627年),以丰利、文安两县相近,遂省丰利入文安,县治由柳河东侧迁至原丰利县城。此即文安县城之始,文安县属河北道。
五代,后晋天福元年(936年),幽云十六州被石敬塘割与契丹,文安县属辽国。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克复其南境益津关,在此置霸州,并另置永清县,霸州领大城县、文安县、永清县。
宋景祐二年(1035年),永清县废入文安县,徙文安县治于永清城(今霸州镇),为霸州州治。皇祐元年(1049年),复置永清县,文安县治迁回原址(今文安县文安镇),仍属霸州。
金天会三年(1125年),金大举进攻宋,霸州沦陷。贞元二年(1154年),文安县随霸州隶属中都路。贞祐元年(1213年),蒙古攻陷霸州。
蒙古太祖十年(1215年),蒙古攻下北京后,改中都路为燕京路。至元元年(1264年)改称中都路大兴府。至元九年(1272年),中都大兴府正式改名为大都路。文安县随霸州初属中都路,后改属大都路。霸州辖益津、文安、大城、保定4县,属直隶中书省大都路总管府。
明朝期间,文安县一直隶属霸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益津县,霸州领文安、大城、保定三县,属山东行省北平府。洪武二年(1369年),霸州改属北平行省北平府,洪武九年(1376年),霸州改属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北平府,永乐元年(1403年),北平升为北京,改北平府为顺天府。永乐十九年(1421年)改属京师顺天府。明代文安县属顺天府霸州。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 年)霸州属京师顺天府南路厅。世宗雍正六年(1728年)霸州由直隶州降为散州。文安县、大城县、保定县属直隶省顺天府。
民国三年(1914年)10月,撤消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并置津海道,文安县属直隶省津海道(治所在天津市)。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28日,国民党中央政府迁都南京,将京兆地方和直隶省合并改为河北省,废道制,文安县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5月间,全省先后设立了17个行政督察区,文安县属第五区(驻安次县),第五区辖安次、固安、永清、雄县、霸县、新镇、文安7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5月,文安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8月,又隶属冀中区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八(1939年)3月20日,日军侵占了文安县城,建置日伪文安县公署。同年,文安县、新镇县合并,组成文新县,属冀中第五分区。中共抗日政权、日伪政权、国民党政权并立,相互交错,变化频繁。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文新县改称第四联合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3月,恢复文新县名称;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5月17日,解放新镇,5月31日解放文安,至此文新县彻底解放,文新县重新分为文安县与新镇县,均隶属冀中第九专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大城县、文安县、新镇县、胜芳市、青县、任邱县等15县(市)属冀中区第八专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文安县、新镇县合并为文新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新雄县归并文新县,并重新定名文安县,仍隶冀中区第八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建立,并设立10个专区,文安县属河北省天津专区。1958年12月20日,撤消文安县建置,并入任丘县。1961年6月1日,从任丘县析出,恢复文安县(含原大城县一部分)①建置,隶属河北省天津专区。1967年11月28日,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天津专区政府机构。12月29日,文安县革命委员会建立,隶属属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3月25日,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机关由天津市迁至安次县廊坊镇,1974年1月1日,天津地区正式更名为廊坊地区,文安县革命委员会隶属廊坊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10日,撤销廊坊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廊坊地区行政公署。期间,文安县一直随属。1988年9月13日,撤销廊坊地区和县级廊坊市,设立地级廊坊市,文安县隶属廊坊市。
【注释】
①1958年12月20日,撤销大城县,将其所辖的子牙河以西村庄(城关、王文、大尚屯、留各庄4个公社)划归任丘县,子牙河以东村庄(关家务人民公社)全部划归静海县。1961年6月1日,文安县与任丘县分设,恢复文安县(含大城县)建制。将原大城县并入任丘县的子牙河以西的大城、王文、大尚屯、留各庄4个人民公社划归文安县。1962年3月27日,恢复大城县,以合并于文安、青县2个县的原大城县区域为大城县的行政区域。19日,将青县原属大城县的臧屯、权村、大流漂、里坦4个人民公社及88个生产大队划归大城县。静海县将流河人民公社所辖的行政区域和冯庄人民公社所辖的杨家口等8个村划归青县。将冯庄人民公社所辖的冯庄、堤北、叶庄子等3个村划归大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