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察哈尔”来源于蒙古语,其意为“仆人”、“汗廷侍从”之意。最初指成吉思汗逝世前把世俗家仆——豁勒首千户1000人封赐给幼子托雷之妻唆鲁合帖尼别乞,因不能再沿用昔日的“豁勒首千户”之名,遂被改称“察哈尔”。后形成蒙古族的一个部落,在北元时期是蒙古大汗的直属部落。1954年3月5日,废除旗县并存体制,建立察哈尔右翼前旗。在蒙古语里,称西为右,东为左。北部为后,南部为前。
【沿革】
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清廷将察哈尔部众从辽西义州边外迁徙到宣化、大同边外安置,按满洲八旗建制,设置左右两翼察哈尔八旗。今旗境属察哈尔右翼正黄旗驻牧之地,直属察哈尔都统。
民国三年(1914年),察哈尔特别区,察哈尔右翼正黄旗受察哈尔特别区节制。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17日,察哈尔特别区改为察哈尔省,绥远特别区改为绥远省,绥东四旗(镶蓝、镶红、正红、正黄)划属绥远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月22日,绥远省成立察哈尔盟,绥东四旗为其所辖。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28日,日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11月29日,日伪蒙疆政府巴彦塔拉盟成立,察哈尔右翼四旗划归巴彦特拉盟。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伪蒙疆政府垮台,国民党政府在绥远省的统治依然存在,绥东四旗仍在其势力范围之内。同年,中共也在归绥地区成立了绥蒙政府,将察哈尔右翼四旗划归绥蒙政府管辖。
1949年12月31日,绥东解放区的绥远省人民政府与原国民政府绥远省政府正式合并,合组绥远省人民政府。察哈尔右翼四旗归绥东四旗蒙旗办事处管辖。1950年1月20日,绥东四旗办事处撤销,另建立中心旗制。察哈尔右翼正黄旗、镶蓝、镶红联合旗均归东四旗中心旗领导。1954年3月5日,撤销绥远省,所辖并入内蒙古自治区。绥东4旗调整为察哈尔右翼前、中、后3旗,隶属平地泉行政区。原正黄旗改为察哈尔右翼前旗①。
1958年4月2日,平地泉行政区建制撤销,察右前旗属乌兰察布盟领导。10月18日,撤销集宁县,大部分行政区域划给察哈尔右翼前旗。1967年10月20日,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盟行政公署。随后,察哈尔右翼前旗革命委员会成立,隶属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1978年10月,撤销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恢复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建制。1981年6月,察哈尔右翼前旗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仍隶属乌兰察布盟。2003年12月1日,撤销乌兰察布盟,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属乌兰察布市。
[参看“察哈尔右翼后旗”词条]
【注释】
①察哈尔右翼前旗的行政区域,以原正黄旗二、三、四区及原东四旗中心旗二区大部地区为基础,将集宁县第五区土城子、李英2乡,第五区大坝沟、正沟、北窑、贾家4个乡及馒头沟的一道沟及朱家等自然村和卓资县的八音沟、大卜沟2个乡及金城洼乡的大部自然村和兴和县第四区皂火口乡所辖的王三元、小河子、戈家子村、杨树营等自然村,以及第三区鄂卜平乡所辖坝沟、洞沟,掌面乡所辖大梁沟、占家地等自然村划入后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