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巴尔虎,系蒙古族喀尔喀部落之一部名。“巴尔虎”部落最早生活在贝加尔湖地区,名称起源主要有“以居地得名说”和“以人名得名说”两种说法。
“以居地得名说”此说主要来源于《多桑蒙古史》和《史集》,认为“巴尔虎”得名于贝加尔湖附近的“巴儿忽真脱古木”地区。《元史》称“脱古木”也作“脱古门”,蒙古语意为“窄”。巴儿忽真脱古木地区系因有巴尔忽真水而得地名,而古巴尔虎人则因其活动于巴儿忽真隘地区,所以才被称为“巴尔虎”。
“以人名得名说”是巴尔虎人自己的史学家认为“巴尔虎”一词得名于巴尔虎的先人“巴尔虎代巴特尔”。这种说法比较可信。“巴特尔”是古代蒙古社会的一种尊称,因此“巴尔虎代巴特尔”也可简称“巴尔虎代”。“巴尔虎代”的后人以他为自豪并逐渐将人名演变为全部族的名称。然后再由族名命名居住地的大山、河流和草原。“巴尔虎”古称“拔野古”,据考证“拔野古”的“古”字,意为“江河”之意。“巴尔虎”在古突厥语中意为“住在江边人”。
清雍正十年(1732年)和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政府分两批从布特哈和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将巴尔虎部落迁来呼伦贝尔驻牧,寓兵于牧。为区别于两批移住呼伦贝尔地区的巴尔虎蒙古部,先来者称陈巴尔虎,后来者称新巴尔虎。。“陈”则是汉语,是“旧”的意思,和“新”相对。民国八年(1919年),设立陈巴尔虎旗。
【沿革】
西周、战国时,今陈巴尔虎旗地属东胡游牧地。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东胡被匈奴族击败,属匈奴左贤王辖地。隋为突厥地。唐属河北道北部室韦都督府管辖的蒙兀室活动的地方。
辽,咸雍四年(1068年)置乌古敌烈统军司,设统军使、都监等职,负责管理乌古部、迪烈部所在地区军政事务,今陈巴尔虎旗地为其所辖。金初,在乌古部、迪烈部所在地区亦置乌古敌烈统军司。天德二年(1150年)升为招讨司,又名东北路招讨司,今陈巴尔虎旗地为其所辖。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后,此地先由右翼万户长木华黎统治,后为哈布图·哈萨尔封地,元代归岭北行省和林路辖。明朝时,特古斯铁木尔辖游牧地,后为海喇儿千户所等辖地。
清雍正十年(1732年),清政府组建索伦左、右两翼共分八旗,将包括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族和巴尔虎蒙古族士兵及家属3796人迁驻呼伦贝尔牧区,以防俄人侵扰。其中275名巴尔虎蒙古人便驻牧在今陈巴尔虎旗境内。
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廷自愿入籍的喀尔喀蒙古军车臣汗部(今属蒙古国境内)巴尔虎兵丁2984人移住呼伦贝尔地区,按索伦兵制,将其中2400人编为40佐,分隶左右两翼八旗,并任命左右翼总管和副总管。内分四旗,是军政合一的纯游牧旗,两翼放牧地大体在乌尔逊河和呼伦湖两岸。为区别于前两年移住呼伦贝尔地区的巴尔虎蒙古部,新移此地者称新巴尔虎,前移者称陈巴尔虎。乾隆八年(1743年),清政府停止派统领,由1名副都统总管坐镇呼伦贝尔,归黑龙江将军统辖。光绪六年(1880年),改副都统衔总管为副都统。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裁撤呼伦贝尔副都统。
民国四年(1915年),复设呼伦贝尔副都统。但此地属呼伦贝尔“特别区域”辖。民国九年(1920年),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实行旗县分治;副都统(由大总统任命)归黑龙江督军节制,增设陈巴尔虎旗,归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植溥仪建立伪满洲国。伪满洲国撤消了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废止了索伦八旗制。陈巴尔虎旗属兴安北省(省会呼伦县)。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10月1日,成立兴安总省,管辖原兴安东、南、西、北4省行政区域。陈巴尔虎旗属兴安总省兴北地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8日,伪满皇帝溥仪宣读“退位诏书”。10月1日,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成立后,陈巴尔虎旗属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辖。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改称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1日,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
1953年4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简称东部行署。1954年4月30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改称呼伦贝尔盟。期间,陈巴尔虎旗始终随属呼伦贝尔盟。1967年12月20日,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盟政府机关。1968年4月,陈巴尔虎旗革命委员会成立,隶属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1969年7月5日,陈巴尔虎旗随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1979年7月1日,陈巴尔虎旗随呼伦贝尔盟复归内蒙古自治区。1980年8月,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撤销。12月,撤销陈巴尔虎旗革命委员会,改称旗人民政府,仍隶属呼伦贝尔盟。2001年10月10日,撤销呼伦贝尔盟和县级海拉尔市,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市隶属呼伦贝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