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后金天聪七年(1633年),西藏高僧阿兴希日巴传教至此,由法苦山来到库仑。看到此地水清山缓、林茂树密、鸟兽遍野,觉得最宜占地立业,得到皇太极允许后,遂划定疆界,为其领地,于此地定居,称曼殊希礼库伦。库伦,系蒙古语,意为“家园”、“领地”或“城圈”,指札萨克达喇嘛(掌印喇嘛)庙,以此命名。但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始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锡埒图扎萨克达库伦喇嘛旗改称库伦旗。
【沿革】
今库伦旗地,元属中书省辖。明初属大宁卫。明末先后属察哈尔部、内喀尔喀部。后金天聪七年(1633年),西藏高僧阿兴希日巴(人称阿兴喇嘛)传教至此,由法库山来到今库仑。看到此地水清山缓、林茂树密、鸟兽遍野,觉得最宜占地立业,得到皇太极允许后,遂划定疆界,为其领地,于此地定居,称曼殊希礼库伦。清顺治三年(1646年),建锡埒图库伦札萨克达喇嘛旗①,为漠南蒙古地区唯一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旗,历时近300年。嘉庆六年(1801年)划入朝阳府。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置绥东县,治库伦街(今内蒙古库伦旗库伦镇)。
民国三年(1914年)1月,中华民国政府设立热河特别区,库伦旗隶属热河特别区卓索图盟。同年7月,成立热河道,绥东县属热河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17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将热河改为省,库伦旗隶属热河省卓索图盟,绥东县直属于热河省。民国二十年(1931年)政教分治,锡埒图扎萨克达库伦喇嘛旗改称库伦旗,驻库伦镇。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植溥仪建立伪满洲国后,卓索图盟撤销,库伦旗和绥东县均属伪满热河省。满洲国康德元年(1934年),撤销绥东县并入奈曼、库伦二旗。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满洲国政权随之解体。11月末,成立辽西省,库伦旗为其所辖。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9月,辽西省改称辽吉省,库伦旗属辽吉省五地委。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辽宁省撤销,部分并入辽吉省,将辽吉省委改为辽北省委,库伦旗属辽北省哲里木盟。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1日,撤销辽北省建制,库伦旗随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1953年2月1日,撤销呼纳、兴安、哲里木3盟,合并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21日,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行政公署,恢复哲里木盟,库伦旗一直属哲里木盟。1969年7月5日,库伦旗随哲里木盟划归吉林省。1979年7月1日,库伦旗随哲里木盟划回内蒙古自治区。1999年1月13日,撤销哲里木盟和县级通辽市,设立地级通辽市,库伦旗归通辽市管辖。
【注释】
①“锡埒图”,蒙古语意为宝椅子。库伦,系蒙古语,意为“家园”、“领地”或“城圈”。扎萨克达喇嘛,清代官名,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总管”或“执政”。在原西藏地方政府为正三品,一般都由地位很高的呼图克图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