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81年10月,为支援霍林河煤田建设,哲里木盟在设立霍林河办事处。1985年11月9日,成立霍林郭勒市(旗县级)。因霍林河而得名。“霍林郭勒”系蒙古语译音,意为“甘美的河流”。“郭勒”蒙古语意为“河流”。
【沿革】
今霍林郭勒境域,春秋战国至秦时,属东胡游牧地。两汉时是鲜卑人牧地。三国至西晋时,是东部鲜卑游牧地。东晋时,是契丹人驻地。南北朝时为地豆于①人居地。
隋、初唐,为霫[xí]人驻地。唐末,中原及南方陷入改朝换代诸侯割据的小分裂时代。契丹人耶律阿保机统一了契丹各部。辽时,属上京道临潢府辖地。金时,为临潢府统辖地。
元朝时,属中书省全宁路管辖。明朝时,属努尔干都司泰宁卫辖地。清朝时,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
中华民国初期,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植溥仪建立伪满洲国,市境属伪满兴安南省科尔沁左翼中旗管辖。伪满康德十一年(1944年)8月,划归科尔沁右翼中旗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5日,日本投降,伪旗公署垮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今市境划归扎鲁特旗,为扎鲁特旗北部三个努图克(乡)的游牧夏营地。
1969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十一团四连开进霍林河(五七镇)。同年7月5日,随哲里木盟的扎鲁特旗划归吉林省。1979年6月27日,随哲里木盟的扎鲁特旗复归内蒙古自治区。
1981年10月,为支援霍林河煤田建设,哲里木盟在设立霍林河办事处,行使旗县级政府职能,并筹备建市。1982年2月,办事处正式挂牌办公。1985年11月9日,成立霍林郭勒市(旗县级),隶属哲里木盟。市人民政府驻珠斯花镇。1999年1月13日,撤销哲里木盟和县级通辽市,设立地级通辽市。原哲里木盟的霍林郭勒市(县级)由自治区直辖,暂由通辽市代管。
【注释】
①地豆于是出现在北魏时期的一个民族。据《魏书》记载:“地豆于国在失韦(即室韦)西千余里。”地豆于”《北史》写作“地豆干”,据史学家考证“于”是“干”的讹写,新旧唐书中均有用汉字“干”表示突厥和蒙古族的首领“可汗”,“干”与“汗”的读音很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