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古称巩,夏、商、周时期有“巩国”,“按《尔雅》:‘巩,固也’。四面有山河之固, 因以为名。”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秦以“巩伯国”地置巩县。1964年9月巩县政府迁至孝义镇(今为市区)。1991年6月12日,撤销巩县,设立巩义市(县级)。取自当地孝义镇,另有“巩县孝义”之意。
【附加】
孝义镇,又称“三田故里”,古称枣园。汉章帝建初九年(84年),当时流传着枣园田氏三兄弟哭活紫荆树的故事,汉章帝亲赐“孝义”匾额,挂于村门之上,从此枣园改名‘孝义’。隋朝称“孝义驿”;唐朝称“孝义乡”;宋朝称“孝义堡”;明、清、民国时称“孝义镇”。2003年2月27日,撤销孝义镇,将其行政区域划入巩义市城区。
【沿革】
夏代,有夏伯国受封于此。中晚期都城为斟鄩(今巩义西南芝田镇稍柴村、小訾殿村)。商代,定都西亳时,此地为京畿。后在夏都斟鄩有制造铠甲闻名“阙巩国”受封于此。
西周,仍为“阙巩国”被武王吞并后,仍称阙巩国,隶属豫州。春秋,称“巩伯国”。平王东迁,巩伯国近畿,属畿内。周敬王四年(前516年)晋国灭了巩国之后,因为巩国的位置属于“周王畿之地”,所以把巩国之地送给了周王室。战国,巩伯国地属韩国。
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秦灭东周,攻韩国,巩伯国地属秦国,秦置巩县,属三川郡(以境内有河、雒、伊三川而得名)。西汉高帝二年 (前205年) 改河南国(原三川郡)置河南郡,巩县属河南郡。王莽新朝,改河南郡为保忠信乡,巩县属之。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名河南郡。建武十五年(39年)将河南郡改称河南尹,属司隶校尉部,巩县属河南尹。建安十八年(213年),河南尹改划属冀州刺史部,巩县随属。
三国,巩县属魏国的河南尹。西晋,复称河南郡,巩县属司州河南郡。永嘉六年(312年),整个河南郡被成汉占据,巩县属成汉。东晋十六国时期,巩县随河南郡先后归属前赵、后赵、东晋、 前燕、前秦、东晋、后秦、东晋。
南北朝,永初元年(420年),刘裕建立宋,巩县属刘宋的河南郡。经过九年的拉锯战,元嘉八年(431年)2月,河南地区被北魏占据,巩县属北魏的荥阳郡。东魏天平元年(534)析荥阳郡置成皋郡,巩县属之。北齐,废巩县,地入成皋郡。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巩县,属洛州,并移治今巩义市东北老城。大业元年(605年),洛州移治河南县 (今河南洛阳市),改为河南郡,巩县属之。
唐武德四年 (621年) 河南郡改为洛州,巩县属之。开元元年 (713) 升洛州,改称河南府,巩县属之。五代时期,巩县均属河南府。
宋,巩县仍属河南府。景德四年(1007年)析巩县西部,偃师东部置永安县,以宋朝皇陵永安陵名为县名,以护宋陵,治永安镇(今芝田镇),属河南府。政和三年(1113年),永安县改为永安军,直属京师禁军。同时在汜水设行庆关,汜水地半属巩县。南宋时,改永安县为庆寿县,后复名。
金,贞元元年(1153年)改永安县为芝田县,因此地产灵芝,故名。兴定元年 (1217年) 改河南府置金昌府,建号中京,巩县、芝田县属之。南宋端平元年(1234年),南宋联蒙灭金,一度改名奉先县,后复名芝田县。
元,改金昌府为河南府路,巩县、芝田2县属之。后废芝田县,其地复归巩县和偃师县。明、清,巩县均属河南府(治洛阳县)。
民国二年(1913年)2月,废府存道,设豫东、豫西、豫南、豫北4个道,巩县属豫西道(道治洛阳县)。民国三年(1914年)6月,豫西道改为河洛道,所辖未改。民国十六年(1927年)8月,冯玉祥主政河南,废开封道,设立豫北、豫东、豫西、豫南4区行政长公署,巩县属豫西第一行政长公署(驻洛阳县)。不久,废区,巩县县直属于河南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1月,河南省划为11个行政督察区,巩县属第十区(驻洛阳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5月9日,日军占领巩县县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随后国民党军占据县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7日,中原野战军九纵解放巩县。次日,成立巩县人民民主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巩县属郑州专区。1955年1月17日,郑州专区公署驻地由荥阳县(今郑州市荥阳市)迁至开封县(今开封市祥符区),改称开封专区,巩县随属。1958年12月5日,属开封专区的巩县、荥阳、密县、登封、新郑5县,划归郑州市领导。1961年12月19日,郑州市领导的巩县、荥阳、密县、登封、新郑5县划归开封专区。1967年12月3日,巩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县政府,隶属开封地区革命委员会。1981年5月2日,撤销巩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巩县人民政府。1983年9月1日,撤销开封地区,将巩县、新郑、密县、登封、中牟5县划归郑州市管辖。1991年6月12日,撤销巩县,设立巩义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