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三年(1914年)置哈巴河设治局,民国十九年(1930年)设哈巴河县,以哈巴河而得名。
哈巴,系蒙古语,意为河床坡度大,多跌水;一说意为“鳑鮍”(即五道黑)鱼,指一种小鱼,因此河产此鱼,故名。哈萨克语亦可解释为森林茂密。《西域图文志》称:“准语哈巴为小鱼名,河出此小鱼故名。”又名阿克齐,哈萨克语,意为白芨芨草;过去该地是芨芨草滩,故名。
【沿革】
汉代为匈奴地,隋朝属西突厥,唐朝辖于北庭都护府,元朝归别失八里行尚书省,清朝由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统领。
民国元年(1912年),哈巴河地区属布尔津县管辖。民国三年(1919年)始归属阿山道管辖。民国十年(1921年)设哈巴河县佐。民国十八年(1929年)阿山道改为设阿山行政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升为县。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阿山行政区改为阿山专区,哈巴河县隶属阿山专区。
1954年,改阿山专区为阿勒泰专区,哈巴河县属阿勒泰专区。同年11月29日设立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自治州辖伊犁、塔城、阿勒泰3专区,哈巴河县隶属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阿勒泰专区。1970年阿勒泰专区改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隶属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1984年政府驻地置阿克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