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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


[日期:2017-07-07]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4496次

【由来】
       秦王政七年(前240年)秦灭卫,置濮阳县为东郡治所,因位于濮水之阳(北)而得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析濮阳县地置昆吾县。濮阳其余地方与临河、顿丘、内黄3县各一部分合置澶渊县。唐武德元年(618年),为避唐高祖李渊名讳,改澶渊县为澶水县。五代时,复称澶州。皇统四年(1144年),澶州改称开州。民国二年(1913年)2月,撤销旧制的府、州、厅,开州改为开县。民国三年(1914年)1月,因四川和贵州都有开县,于是河南的开县改为濮阳县。

【沿革】
       五帝时期,颛顼部落兴盛于此地,都于帝丘,始称高阳。夏朝,封昆吾氏为夏伯,都帝丘,称昆吾国。春秋时,仍称帝丘,属卫国。卫成公七年(前629年),卫成公自楚丘迁都帝丘,称“卫都”。秦王政七年(前240年)秦灭卫,置东郡,以濮阳县(今河南濮阳西南)为东郡治所。

       西汉沿袭秦制,濮阳县仍为东郡郡治。新莽始建国二年(10年),改濮阳县为治亭,属兖州。东汉恢复濮阳原名。三国时,濮阳属曹魏,仍为东郡郡治。

       西晋咸宁三年(277年),司马炎封司马允于东郡,因郡治在濮阳,便称濮阳国。后司马允改封淮南,复名东郡。东晋永和十二年(356年),东郡移治甄城,濮阳为东郡属县。北魏沿袭前制。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析濮阳县地置昆吾县。濮阳其余地方与临河、顿丘、内黄3县各一部分合置澶渊县,属汲郡。唐武德元年(618年),为避唐高祖李渊名讳,改澶渊县为澶水县,属黎州。武德四年(621年),分黎州的澶水、魏州的顿丘、观城置澶州。武德八年(625年),昆吾县并入澶水县。贞观元年(627年)废澶州,澶水县仍属黎州。大历七年(772年)复置澶州,州治顿丘,澶水为其属县。

       五代时期,仍称澶水县。后晋天福三年(938年),为防契丹南下,升澶州为防御州。开运三年(944年),辽军南下,后晋又升澶州为镇宁节度,并割广晋府的临河、蒲州的濮阳来属。后汉乾祐三年(950年),节度使郭威北伐辽国,占据澶州后,自立,建国号周。

       北宋建隆元年(960年),仍称澶州,隶属澶渊郡,郡治在德胜南城。熙宁十年(1077年),因屡遭黄河水患,澶州移治北城(今濮阳城)。崇宁四年(1105年),改澶州为“北辅”(即京畿北边重镇)。翌年,升为开德府。宣和二年(1120年),罢辅郡,复名澶州,属大名东路。

       金,皇统四年(1144年),澶州改称开州,领濮阳、清丰2县,属大名府。蒙古太宗七年(1235年),将大名府改为大名路。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设大名路总管府,辖一司、五县、三州,其中开州,下辖濮阳县、东明县、长垣县、清丰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将大名路复为大名府。洪武二年(1369年),濮阳并入开州,开州领长垣、东明2县,隶属大名府。清初,沿袭明制,大名府辖一州十县。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大名府辖一州六县,即开州、大名县、元城县、南乐县、清丰县、东明县、长垣县。

       民国二年(1913年)2月,撤销旧制的府、州、厅,在直隶省分为渤海道、范阳道、冀南道、口北道4道,开州改为开县,属冀南道;民国三年(1914年)1月,开县改为濮阳县,6月,冀南道改为大名道,濮阳县属直隶省大名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制,濮阳县直属于直隶省。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20日,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民国二十一年(1937年)5月,划河北省112个县为17个行政督察区,濮阳县划归河南省第十七行政督察区(驻濮阳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月8日,日军攻陷濮阳县城,3月16日,在国共军队共同抗击下,日军撤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20日,中共在濮阳建立抗日民主政府,属冀鲁豫边区民主政府第四专员公署。同年6月19日,日军第二次占领濮阳县城,成立日伪政权。中共展开游击战争,并于民国三十年(1941年)4月设置濮阳(驻大王掘地)、昆吾(驻徐镇)、尚和(驻柳屯)3个县。这时期濮阳国民党政府移驻城东陈庄。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9月,日军从濮阳城撤退,伪二方面军孙良诚部北犯,占领濮阳地区。10月21日,冀鲁豫九分区军民将孙良诚伪军赶出濮阳,濮阳解放。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军投降以后,划濮阳县城关区为行署直辖市。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夏,撤销濮阳市,城关区仍归濮阳县。同年12月1日,国民党新五军占领濮阳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2日,濮阳军民将国民党新五军赶出濮阳,濮阳再次解放。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设立平原省濮阳专区,辖濮阳、昆吾、尚和等县。10月1日,濮阳、昆吾、尚和3县合并为濮阳县,仍属平原省濮阳专区。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撤销,濮阳县随专区划归河南省。1954年6月21日。濮阳专区撤销,濮阳县划属安阳专区。1958年4月4日,安阳专区撤销,濮阳划属新乡专区。1961年12月19日,恢复安阳专区,濮阳县仍属安阳专区。

       1968年9月11日,濮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981年4月6日,撤销濮阳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濮阳县人民政府。1983年9月1日,撤销安阳地区,撤销濮阳县,设立地级濮阳市,并将安阳地区的内黄、滑县、清丰、南乐、长桓、范县、台前7县划归濮阳市管辖。1987年4月20日,销濮阳市郊区,设立濮阳县,驻城关镇;6月12日,正式撤销市郊区恢复濮阳县建置,并将市区城关镇划归濮阳县。

【注释】
       ①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因蓟密区专员殷汝耕等在河北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宣布独立自治。冀东之香河、三河、蓟县、昌平、宝坻、顺义、怀柔、平谷、卢龙、迁安、抚宁、昌黎、滦县、乐亭、临榆、遵化、兴隆、丰润、玉田、密云暨都山设治局等21县局,因“情形特殊”,而未曾划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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