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灵丘”之名始于战国,因战国时期赵国第六位国君赵武灵王葬于此而得名,西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置灵丘县。
【沿革】
战国时,赵武灵王十九年(前307年),赵国北破林胡、娄烦,开地数千里,设置云中、雁门、代郡。今灵丘县地属代郡。西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置灵丘县,属代郡,故治在今城关东5千米,相传以赵武灵王困死沙丘葬此,故名。东汉光和元年(178年)别属中山国,不久县废。
北魏复置灵丘县,属司州灵丘郡,为郡治。又于县境置莎泉县,亦属灵丘郡。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孝文帝把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改旧都平城(大同市)的司州改为恒州。东魏天平二年(535年)设北灵丘郡①,灵丘为郡治,徙治今县城。北齐时天保年间(550年—559年),置蔚州,治灵丘。废莎泉县入灵丘郡,蔚州领灵丘郡和灵丘、大昌、广昌(今涞源县)3县。
北周灭齐,建德六年(577年)废蔚州,此时灵丘地为北云州所辖,仍置有灵丘郡,治所在灵丘县。北周大象二年(580年)代郡改称蔚州,于县境置大昌县,为州治。蔚州领大昌,灵丘2县。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灵丘郡,大昌县并入灵丘县。大业三年(607年)废蔚州,改为雁门郡,灵丘县属雁门郡。隋末陷于突厥。
唐武德六年(623年)复置灵丘县和蔚州,灵丘寄治并州阳曲县,武德七年(624年)寄治繁峙县,武德八年(625年)寄治秀容(今山西忻州)。贞观五年(631年)破突厥,复故地,移治灵丘县,属河东道蔚州。开元十二年(724年)置安边县(治今蔚县城),天定元年(742年),改蔚州为安边郡,并自灵丘移州治于安边城。至德二年(757年)改安边郡为兴唐郡。乾元元年(758年)又置蔚州,并置横野军,辖安边县(今蔚县、广灵县、阳原县)、飞狐县、灵丘县。
五代时灵丘属后晋、后唐之蔚州(今蔚县)。辽朝时属西京道蔚州,并置忠顺军,辖灵仙县(今蔚县中西部)、定安县(今蔚县东部,涿鹿县小部分、阳原县小部分)、广陵县(今广灵县)、灵丘县、飞狐县(今涞源县)。辽末归宋仅一年,属云中路,辖县不变。
金朝时属西京路蔚州,并置忠顺军,辖灵仙县、定安县、广灵县、灵丘县、飞狐县。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年)4月灵丘县升为成州;贞祐四年(1216)割为代州支郡。元朝时属上都路宣德府蔚州,辖灵仙县、定安县、广灵县、灵丘县、飞狐县。元至元三年(1337年),以地震缘故,改宣德府置顺宁府,治宣德县(今河北宣化县),所辖未变。
明洪武四年(1371年)省顺宁府,灵丘县属山西大同府蔚州。宣德五年(1430年)蔚州改属万全都指挥使司(万全都司)。清雍正六年(1728年)蔚州改属直隶(今河北省)宣化府,灵丘则直属山西大同府。清宣统三年(1911年)灵丘县属山西省雁平道大同府。
民国元年(1912年)5月,全国废府、州、厅为省、县两级制,灵丘县直属山西省。民国二年(1913年)3月置北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5月改名雁门道,灵丘县属雁门道(驻大同县)。民国十六年(1927年)5月,撤销道一级政区,灵丘县又直属山西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为适应抗战需要,山西省政府依地形将山西划为7个大行政区,灵丘县属第一行政主任公署(驻五台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20日,日军侵占灵丘县城。10月23日,八路军115师687团收复灵丘县城,并成立灵丘县抗日民主政府。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晋察冀边区成立,灵丘属第二专区。同年10月8日,日军第二次侵占灵丘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成立“晋北政厅”,隶属日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月1日,“晋北政厅”改为“大同省公署”,下辖大同、灵丘等13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3月30日,日军在抗日军民的打击下逃出灵丘,灵丘县全境解放,属晋察冀边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阎锡山继续出任山西省政府主席,将灵丘县划入第十行政督察区(驻大同县)。11月1日,阎锡山委派任玉玑在大同城内牛角巷成立国民党“灵丘县政府”。但实际上灵丘县为中共政权控制区域。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月21日,撤销晋绥边区,成立了晋西北区,归陕甘宁边区领导。下设五寨分区、离石分区、雁北分区、雁南分区,灵丘县隶属雁北分区。8月9日,陕甘宁边区撤销,9月1日,山西省正式成立以后,灵丘县归属察哈尔省雁北专区。
1952年11月15日,察哈尔省撤销,雁北专区划归山西省,灵丘县属山西省雁北专区。1958年11月3日,忻县专区与雁北专区合并为晋北专区;1961年6月2日,撤销晋北专,恢复忻县专区和雁北专区。1967年3月16日成立雁北区革命委员会,7月改称雁北地区革命委会;1978年雁北革命委员会改称为雁北行政公署,期间灵丘县一直随属。1993年6月25日,撤销雁北地区,灵丘县属大同市。
【注释】
①按《北周地理志》记载,北魏末年灵丘郡荒废,东魏天平二年(535年)在原灵丘郡之南设灵丘郡。后恢复原灵丘郡建制,故称其为北灵丘郡。至北齐时,两个灵丘郡合二为一,称灵丘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