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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


[日期:2016-07-12]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2705次

【由来】
       盂县古代是春秋晋大夫盂丙之邑,故城在今阳曲县东北大盂镇,因县境山峦回合,中低象盂得名。

       据《左传》云:昭公二十八年(前514年)“晋杀祁盈,魏献子为政,封祁氏之田为七县(邬、祁、平陵、梗阳、涂水、马首、盂),盂丙为盂大夫,”,盂县之名,实自此始。

       但今盂县境内最早的建制是隋开皇十六年(596年)设立的原仇县,大业三年(607年)原仇县改名盂县。

【沿革】
       西周初年,盂属并州。实行分封制后,盂属晋国。春秋时期,盂仍属晋国。这个时期盂县西部地区连同大盂一带为孟丙邑,东部地区为仇犹国,治设今城东里放之古城坪。战国时期,周贞定王十四年(前455年),智伯灭仇犹。赵襄子五年(前453年),智伯又为赵氏所灭,仇犹属赵。

       西汉建元元年(前140年),置上艾县(治在今平定新城村),今盂县地属上艾县管辖。三国和西晋,今盂县地仍属上艾县管辖。
  
       北魏登国元年(386年)上艾县改名为石艾县。太平真君九年(448年),复称上艾县。孝昌二年(526年),上艾县再改石艾县。建义元年(528年)将盂县东部并入石艾(今平定县),属乐平郡(今昔阳县);盂县西北部(兴道村以北)置抚城县,属定襄郡。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原仇县(以城北有原仇山故名),治在今盂县城,属辽州。大业三年(607年)原仇县改名盂县,属太原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盂县西部置乌河县,治在今凌井镇。贞观元年(627年)将乌河县并为盂县,属河东道太原府太原郡。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废并州太原府,废太原、晋阳二县。同时依托唐明镇建太原新城(今太原市),盂属太原府。

       金兴定年间(1217年—1221年)盂县升为盂州,受绛州元帅府节制并置刺史,盂州属太原府,盂县属太原武勇军。

       元朝建立后,废太原府置太原路,盂州属太原路。大德九年(1305年),因大地震,希冀安宁,改太原路为冀宁路,盂州属中书省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冀宁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除宋、金、元以来的路制,废除元代冀宁路,复置太原府。明洪武七年(1374年),降盂州为盂县,属山西省太原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平定为直隶州,属省辖,领寿阳、乐平、盂县三县。

       民国元年(1912年)5月,全国废府、州、厅为省、县两级制,盂县直属山西省。民国二年(1913年)3月置中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5月改名为冀宁道,盂县属冀宁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5月,废除道制,盂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为适应抗战需要,山西省政府依地形将山西划为7个大行政区,盂县属第一行政主任公署(驻五台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16日,日军侵占盂县城,次日拂晓循原路退回阳泉。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9日,驻阳泉日军第二次占领盂县城,成立了伪县公署。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日伪山西公署设置了雁门、冀宁、河东、上党4道,盂县属雁门道。

       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底,盂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属晋察冀边区四分区领导,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又归二分区领导。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由于抗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盂县划分为盂平(山)、盂阳(曲)、寿(阳)东三个县,并将城东的二、三两个区划归平定县,属晋察冀边区北岳区一专区二分区领导。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阎锡山继续出任山西省政府主席,将盂县划入第一行政督察区,后划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但实际上,盂县为中共政权控制区域。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24日,晋察冀边区第四团、第十九、第三十四团,包围盂县城。8月25日,日军弃城出逃,盂县城解放。8月27日,盂阳、盂平两县的原盂县地区复归盂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将原划给寿东县的地区仍划归盂县,属冀晋区二专区领导。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8日,阎锡山军队攻占盂县,4月26日即被解放军收复。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又将原划给平定县的两个区亦归回盂县。至此,盂县辖境复原。同年8月开始,盂县属晋中一专区领导。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成立阳泉专区,盂县属之。8月20日,阳泉专区改名为榆次专区,盂县属榆次专区。1952年5月,将县东南之山底、牵牛镇以东、东村、苏家泉、大小西庄、大小河北、东西南舁、上下章召等20个村庄划归阳泉市;同年年底,又把县西部划归东西郭秋、大小方山、东西汉湖、东西黄龙头等26个村庄划归为阳曲县。

       1958年11月3日,榆次专区改名为晋中专区,11月21日,撤销盂县建制,划归阳泉市,为阳泉市盂县联社。1960年1月7日,恢复盂县建制,复归晋中专区领导。1968年9月28日,成立晋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5月,改设晋中地区行政公署,此期间,盂县一直随属。1983年7月28日,晋中地区的盂县、平定2县划归阳泉市管辖。

【注释】
       ①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年)灭赵国,置盂县,属太原郡,治在盂丙邑(阳曲大盂)。汉朝,仇犹并入盂县,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三国和西晋,盂县仍属并州新兴郡。

       在北魏、隋唐以前,盂县西部之乌河中、上游一带为汉以前的盂县,与阳曲大盂一带为列国之盂邑;今县城以东以南一带,为隋朝之原仇县(即春秋战国时代的仇犹国)。兴道以北一带为北魏之定襄郡属地,至唐初始统为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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