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建制之前为巩留县东部牧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设立恰克满设治局,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更名为新源设治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置新源县。县名因处巩乃斯河上游,另取“新源”,为新开垦的草原或新开拓的原野之意。哈萨克语称此地为巩乃斯,是“向阳”之意(据考证为突厥语,后来由蒙语、哈萨克语演变而得)。
【沿革】
自两汉迤晋皆为乌孙国地,至隋唐其地为西突厥兼并,改其国名为后汉那国,宋属乌孙逊,辽至元为阿力麻里行省,明为卫拉特,清时新源被置为厄鲁特营游牧地。1888年设宁远县,为宁远县(后改为伊宁县)一部。民国十九年(1930年)巩留设县治后,为巩留县东部牧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经新疆省政府批准设立恰克满设治局,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更名为新源设治局。1946年置新源县。
1950年5成立新源县人民政府,下设3个区22个乡,时隶属伊犁专员公署(1970年改称为地区),1953年分设为5个区20个乡。1956年伊犁专员公署区撤销,新源县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同年尼勒克管辖的每四区(下设3个乡)划归新源县,为新源县第六区(即现在的则克台镇、吐尔根乡)。1975年8月,因伊犁州机关由伊宁市迁驻奎屯市,新源县为伊犁地区管辖。1979年9月,新源县复为伊犁州管辖。1984年9月,恢复伊犁地区,新源县为其所属8县一市之一。2001年3月26日,撤销伊犁地区,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