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周为滕国,秦置滕县,因古国为名。滕,取泉水腾涌之意。据《说文解字》:“滕,水超涌也,盖以地近水所汇聚故也。”1988年3月7日,撤消滕县设立滕州市(县级),因金朝时滕县为滕州驻地,便以州名市。
【沿革】
滕州历史悠久,古为"三国五邑"之地,素有"滕小国"之称。滕始于黄帝,因境内泉水"腾涌"而得名。黄帝有二十四子,赐土得姓者十四。其第十子封于滕。周灭商后,武王封其异母弟叔绣于滕,乃称"滕国"。春秋时称滕子,传国31世,于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年)被宋国灭亡。古时滕境内除滕国外,还有薛国和小邾国。县治为小邾地,西南滕城为滕地,南薛城为薛地。
秦统一六国后,废分封置郡县,于今滕境置滕县、薛县,隶属薛郡。除滕县、薛县外,境内东有合乡县地,东南有缯县地,西南有戚县地,西有湖陵县地。
汉初,高祖撤小邾置蕃县,隶属豫州刺史部鲁国。于薛县置薛郡,隶属楚国。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将薛郡分为四县:戚县(县治在今微山县夏镇)、昌虑县(县治在今羊庄镇土城村)、公丘县(由藤县改,县治在今姜屯镇滕国故城西北隅)、薛县。此时,戚县、昌虑隶属徐州刺史部东海郡,公丘县隶属豫州刺史部沛郡,蕃县、薛县隶属豫州刺史部鲁国。滕境东有合乡县、东南有新阳县、建阳县,西南至西北有戚县、湖陵县、橐县地。
三国时,滕境各县属魏,魏沿袭秦制。明帝景初二年(238年)以公丘县并沛郡的杼秋、丰、广戚等县为豫州部沛王国。蕃县、薛县仍属鲁国,昌虑县仍属东海郡。
西晋时,蕃县、薛县、公丘县都属豫州部鲁郡,昌虑县、戚县都属徐州部东海郡。晋惠帝元康年间,将蕃县、薛县改属徐州部彭城国,将徐州部东海郡的昌虑县改属徐州部兰陵郡。境内还有合乡县、戚县、高平县地。东晋十六国时,战争频繁,晋安帝义熙五年(409年),晋克复青、徐,撤销薛县、戚县,将其地划入蕃县,属兖州部。
南北朝时,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年)撤公丘县,置阳平县,属兖州部鲁郡。北魏孝昌三年(527年),于徐州部始置蕃郡,领蕃城(即蕃县)、永兴(今薛城区临城镇)、永福(今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崮岘)三县,郡治蕃城。东魏元象二年(539年),撤销蕃郡,并入彭城郡。东魏武定五年(547年)又置蕃郡。复置薛县,属豫州部彭城郡;昌虑县属徐州部兰陵郡;阳平县属兖州部鲁郡。境内有合乡、留城、方与、高平等县辖地。北齐废除蕃郡为蕃县,撤销薛、阳平、合乡、昌虑(一说隋时将昌虑划入滕县)、永兴、永福六县,将其辖地划入蕃县,另将沛、高平、南武阳等县部分地区划归蕃县,县属徐州部彭城郡。
隋初,开皇六年(586年),改蕃县为滕县。开皇十六年(596年),升滕县为滕郡,郡治滕县;不久又将滕郡改为滕县,县治在蕃县故城,属徐州部彭城郡。
唐代滕县属河南道徐州部彭城郡。元和十二年(817年),县城从蕃县故城东移1公里处筑新城,即今之县城城址。 五代十国时的政区设置,沿袭唐代,滕县的名称。境域无变动。
北宋时滕县属京东西路大都督府徐州武宁军节度。宋南迁之后,金于滕县兼置滕阳军。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升滕阳军为滕阳州,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改为滕州,下辖滕、沛、邹三县和陶阳镇(今县城东南30公里陶山下,金在此驻兵),州治在滕县,属山东西路。
元置滕州,滕县属山东东西道益都路总管府滕州。 明,于洪武二年(1369年)废除滕州,滕县隶属山东布政司济宁府。洪武十八年(1385年)升兖州为府,降济宁为州,滕县改属兖州府。 清时滕县属山东布政司兖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1月,废府设道,滕县属岱南道,民国三年(1914年)5,岱南道改称济宁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滕县属山东省兖济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除道制,滕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滕县属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济宁),为一等县。抗日战争期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春,滕县属徐州绥靖区,8月调整山东行政区划,滕县属鲁西南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人民解放军第二次解放滕县,国民党政府溃散。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17日侵占滕县县城,同年8月建伪滕县公署,日军派顾问控制。伪山东省公署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和济南、烟台两市,滕县属鲁西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滕县属兖济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滕县县政府随同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中国共产党滕县委员会于现羊庄镇大赵庄成立,8月,以津浦铁路线为界分为滕东、滕西县委。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滕西县委解体,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滕东县委改为滕峄边工委,属鲁南行政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滕境属鲁南行政区第二专署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滕县县委,县政府在现羊庄镇庄里成立;7月,设临城县;8月,设凫山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滕县、凫山县、临城县隶属鲁南行署第二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滕县改为麓水县,4月,将双山县改为麓水县,恢复滕县;撤销凫山县,原滕县沿湖地区归属滕县,官桥以南归属临城县。此时,滕县属鲁南区行政公署第一专署,临城县属第二专署。同年10月,恢复凫山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滕县属鲁中南行政公署第四专署,临城县属第五专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滕县、凫山县、白彦县属尼山专署,临城县属台枣专署。
1950年,尼山专区和台枣合并改为滕县专区(驻滕县),辖滕县、临城县、凫山县。1952年9月,临城县改为薛城县。1953年9月,滕县专区和湖西专区合并改为济宁专区(驻济宁),辖滕县、薛城县、凫山县。同时,撤白彦县,将其所辖原属滕县的徐庄等五个区划归滕县;建立微山县,将滕县所辖湖域划归微山县。1956年3月,撤薛城县、凫山县,将其所辖部分地区划入滕县;12月,山东省调整县的等级,滕县由甲等县升为特等县。1960年3月,将滕县临城公社的164个自然村划归枣庄市。1979年1月1日,滕县由济宁专区改属枣庄市。1983年11月,枣庄市齐村区改为山亭区,将滕县东部的店子、冯卯、辛庄、徐庄、辛召、山亭、桑村、城头8个公社划归枣庄市山亭区。1988年3月7日,撤消滕县设立滕州市(县级),由枣庄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