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晋泰始年间(265年—275年),羊祜表奏晋武帝,取新甫山、泰山首字,改东平阳县为新泰县。据《今县释名》:“县西北有宫山,旧名小泰山,即古新甫,盖以此名。”1983年10月,新泰县与新汶市合并为新泰市(县级)。
【沿革】
夏代,今新泰地属于徐州之域。商周时期,今新泰地曾分别有杞国、菟裘、淳于等小国先后存在。春秋鲁宣公八年(前601年)10月,在今新泰城区建平阳城,属鲁国。楚考烈王八年(前256年),楚灭鲁,平阳城归楚。
秦统一六国后,平阳城属薛郡。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年)设平阳县,为与河东(今山西临汾市)平阳县区别,后改称东平阳县,隶泰山郡,受兖州刺史部管辖。东汉属兖州泰山郡。
西晋泰始年间(265年—275年),羊祜表奏晋武帝,取新甫山、泰山首字,改县名为新泰,隶兖州泰山郡。东晋时,归属未变。南北朝初期,归宋,属徐州东安郡。北魏兴安二年(453年),归北魏,属东泰山郡。 北齐天保元年(550年),归北齐,属未变。同年,蒙阴并入新泰县。
隋开皇元年(581年),新泰县属琅琊郡。唐武德五年(618年),隶莒州。唐贞观八年(634年),莒州废,复属沂州琅琊郡。北宋属京东路沂州琅琊郡。金时,隶山东西路泰安州。南宋景定三年(1262年),蒙阴县析出。元至元二年(1265年),新泰并入莱芜县,改为巡检司,隶山东东西道东平路泰安州。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恢复新泰县,属未变。
明洪武元年(1368年),新泰县属山东省布政使司济南府泰安州。清雍正二年(1724年),泰安州改直隶州,又属泰安直隶州。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泰安改州为府,新泰县遂属泰安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州府,设省、道、县三级制,新泰属岱北道,民国三年(1914年)岱北道改为济南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置泰安道,新泰县属泰安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除道制,新泰属山东省政府。自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起,山东省国民政府将全省划为12个行政督察区(后增至为17个),新泰县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新泰县属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3日,日军侵占新泰。3月5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和济南、烟台两市,新泰县属鲁西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新泰县属泰安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0月28日,新泰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泰(安)、莱(芜)、历(城)、章(丘)、淄(川)、博(山)、新(泰)”7县抗日行政联合办事处。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31日,隶泰安行政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9月,新泰分解为三个县:城关以东与蒙阴县的西北部成立新蒙县,柴汶河以南与泰安县的东部和蒙阴县的西部成立泰宁县,两县隶泰南区行政联合办事处;城关以西、柴汶河以北与莱芜县的南部成立新甫县,隶泰山区行政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2月,新甫县划为泰南区行政联合办事处。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8月,新蒙县撤销,该县原新泰部分和新甫县析出的原新泰部分合并,复称新泰县,属泰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新泰县改属二专署(后改称沂蒙专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新泰县属鲁中南行政区泰山专署。
1950年5月,鲁中南行政区撤销,泰山专署改为泰安区行政督监专员公署,12月又改称泰安区专员公署,新泰县属泰安专署。1958年11月,泰安专署撤销,新泰改属济南市。1959年11月,析新泰县孙村公社及汶南、城关、宫里3公社各一部置新汶市(县级),隶济南市。1961年5月,恢复后的泰安专区,新泰县、新汶市同属恢复后的泰安专区。1965年6月,新汶改市为县,两县隶属未变。1967年—1981年,两县隶泰安地区革命委员会。1982年10月,新汶恢复为市,两县市同属泰安地区。1983年10月,新泰县、新汶市合并,成立新泰市(县级),由泰安地区代管。1985年5月撤销泰安地区,原县级泰安市升为地级市,新泰市隶属泰安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