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析秦琅琊郡沂水地置东莞县,晋元康七年(297年)分东莞置东安郡。 隋朝开皇初年,废东安郡,置东安县,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东安县为沂水县,因沂河流经境内而得名。
【沿革】
今沂水县的境域,在夏朝时,其北境、东境入青州,其南境入徐州。商朝,沂水地属人方。西周,沂水地属鲁国。春秋,沂水地为郓(鲁邑·东郓)。战国,沂地为盖。秦朝,属琅琊郡莒县。西汉析秦琅琊郡沂水地置盖邑、阳都、东莞、东安四县。东汉末年,升东莞、盖为郡。三国,沂水地北境属魏国东莞郡东莞、东安两县;南境属琅琊国阳都。
晋朝前期,沿用魏国旧制。元康七年(297年)分东莞置东安郡。自东晋永嘉以后,十六国纷争割据,沂水地归属多变。自咸和二年(327年)至义熙五年(409年),沂水地先后为北方少数民族的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等五国所属。南燕慕容德改东莞县为团城。南北朝时,沂水地南北互争,归属时南时北,先后隶属于东徐州、南青州、东安郡、莒州。
隋朝开皇初年,废东安郡,置东安县(治团城)。开皇十六年(596年),东安县改称沂水县,因水得名,沿用至今。沂水地隋属琅琊郡,唐先后属莒州、沂州,宋属沂州琅琊郡,金属莒州,元属莒州,明属青州府,清先后属青州府、莒州、沂州府。
北宋,沂水县属京东东路沂州琅琊郡。金太宗天会四年(1126年)灭北宋,淮河以北被金占领,沂水县属山东东路莒州。元朝,沂水县属中书省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益都路莒州。明初因之,洪武九年(1376年),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青州府。清初沿袭明制,雍正八年(1730年)沂水县改属莒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属沂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设道,沂水县属岱南道,次年改属济宁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置琅琊道,沂水县改属琅玡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道制,沂水县直属山东省政府。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省设立12个行政督察区(后增至17个),沂水县属山东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沂水县复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6月,日本侵略军第二次侵犯沂境,沂水沦陷。伪山东省公署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沂水县属鲁南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沂水县属沂州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沂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中共山东分局直接领导。翌年2月,属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鲁中区沂蒙专署。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以后,随着抗战形势的变化,原沂水县境除中部改为沂中县外,西南部划为沂南县,南部划为沂临边联县,东南部划为沂东县,东北部划为莒沂边县,北部划为沂北县,西北部划为沂源县,而后又几经分合,归属不一。现将沂中、沂北、沂东、莒沂边等县的沿革分述如下: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8月,沂中、沂东两县属山东省行政委员会(省战工会改称)鲁中区沂蒙专署(又称第二专署)。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月,沂北、莒沂边县属鲁中区沂山专署(又称第四专署,后改称第三专署)。
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莒沂边县改称莒沂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沂东县撤销,将5个区划归沂中县;沂山专区撤销,划归鲁中南行政公署沂蒙专区。同年8月,恢复沂水县名称。同时,沂北并入莒沂县,属沂蒙专区。
1950年5月,属山东省人民政府沂水专区。1953年8月,沂水专区撤销,并入临沂专区,莒沂县撤销,9个区划归沂水县,沂水县属临沂专区。1967年4月9日临沂专区改称临沂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10日,临沂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临沂地区行政公署,所辖市县不变。1994年12月17日,撤销临沂地区和县级临沂市,设立地级临沂市,沂水县隶属临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