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清光绪十年(1884)在恢武城设疏勒直隶州,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疏勒直隶州升为疏勒府,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疏勒县。县名得自古国名。疏勒地名的含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是认为疏勒是突厥语“有水”之意,因此地域水草丰茂,故得此名;二是认为是属印欧语系中古东伊兰语族的粟特语,疏勒即粟特族名soghd的译音,系古代伊朗语“圣地”之意;三是认为疏勒是古匈奴语“黄色”之意,因喀什周围土壤呈黄色而得名。维吾尔语称疏勒为“英纳协海尔”,意为“新城”。
【沿革】
今日的疏勒县,是古疏勒国的一部分,后属汉朝的西域都护府管辖。汉唐时期为西域“四大重镇”之一。北魏至隋代曾被柔然和突厥所据。唐朝置疏勒都督府,为安西四镇之一。宋时为哈拉汗王朝属地。元朝时为察合台封地。明至清初为察合台后裔封地。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喀什噶尔地区,总领南疆八城。疏勒受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清道光七年(1827)在喀拉喀依庄园(今疏勒县城)修汉城,名为“恢武城”,从此,疏勒所辖州、府、县均以新汉城为治所。清光绪十年(1884)在恢武城设疏勒直隶州时,直隶州属喀什噶尔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疏勒直隶州升为疏勒府,府治即今疏勒县城。疏勒府本府范围包括今疏勒、岳普湖二县和阿克陶县的一部分。
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疏勒县,仍属喀什噶尔道。1929年属喀什行政区,1940年4月由疏勒县析出岳普湖,成立岳普湖设治局。1943年喀什行政区改为喀什督察专区。1949年以来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喀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