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设鄃[shū]城县。隋开皇十六年(596年) 析清河县置夏津县,因地处老黄河故道的渡口而得名。夏,大也;津,渡也。据《太平寰宇记》:“大河故渎,在城东三十六里。”又云:“与古夏津城相近,因以为名。盖夏津者,禹河之渡口也。”
【沿革】
夏津县域于唐、虞、夏、商、周时期属兖州之域。春秋时为齐、晋会盟之要津,战国时为赵国地,秦属巨鹿郡地。西汉置鄃县,治所遗址在今平原县西南境;又别置信乡县于今夏津县西境 (顺帝时改信乡为平安县),2县同属清河郡。汉高后(吕雉)四年(前184年)立县为侯国。王莽改觎为善陆(9年)。东汉光武帝诛王莽设置侯国,封马武为鄃侯,后马武改封杨虚(今高唐),鄃仍为县,隶属清河国。清河国后改称甘陵国,鄃县仍属之。
三国时期属魏清河国甘陵郡。晋代,甘陵国复称清河国,仍辖鄃县。北魏鄃县属东清河郡。北齐废鄃县。隋开皇十六年(596)于古鄃城西南重建鄃县,先隶属于贝州,后又改属清河郡。同时,另置夏津县(县城位于今城址以北17公里处的新盛店)。此时为鄃县与夏津县并存时期,鄃与夏津同属贝州。鄃县后复改属清河郡。大业年间,曾一度撤销夏津县,并入清河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 复置夏津县,武德九年(626年)再省。天宝元年(742年)改鄃县为夏津县,属清河郡,乾元元年(758年)清河郡改称贝州。五代汉时,夏津县划归大名府,至宋朝和金朝,夏津县仍属大名府。
元朝初年,夏津县隶属东平路,曾一度为驸马都尉武毅王的“汤沐邑”。至元七年(1270年),夏津县改属直隶高唐州。明朝建立,夏津县隶属于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高唐州。清朝因袭明朝旧制,雍正八年(1730年)后,夏津县从高唐州划出,直属东昌府管辖。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改临清为直隶州,夏津县遂辖于临清州
民国二年(1913年)夏津县属济西道,民国三年(1914年)济西道改称东临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置德临道,夏津县属德临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道废,夏津县直属于山东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月,国民政府在全省设立12个行政督察区(后增至17个),夏津县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夏津县仍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日伪统治山东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5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平原县属鲁北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平原县属临清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抗日战争爆发后,共产党领导下的县、专区抗日民主政权逐步建立。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9月夏津县始建抗日民主府,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属鲁西行政区第三专区(即鲁西北专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属冀南行政区第六专区。同年6月改属冀鲁豫行政区第六专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夏津县属冀南第二专区(亦名夏津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设立河北省衡水专区,夏津县属河北省衡水专区。
1952年10月撤销衡水专区,夏津县划归山东省,属德州专区。1956年,撤销德州专区,夏津县改属山东省聊城专员公署。同年3月恩县撤销,其西南部14个乡78个村划入夏津县。1958年12月,武城县并入夏津县。1961年10月复置武城县,夏津县域同前。1967年,德州专区改为德州地区,夏津县隶属德州地区。1994年12月,德州地区撤销,改设地级德州市,夏津县属德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