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溧[lì] 阳县,以在溧阳水之阳而得名。1990年8月撤销溧阳县,设立县级溧阳市。
【沿革】
春秋末期,楚吴边界就有溧阳地名。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溧阳始建县制,区域包括今溧阳市大部以及高淳县和溧水县的东南部。三国吴黄武元年(222年)废县,改称平陵,属永平县。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恢复原名。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溧阳并入溧水县。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废永世县,并划溧水东部之地复置溧阳县,自此溧阳作为行政区域名连续延用至今。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于溧阳县(江苏溧阳市)置溧州,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溧州府,至元十六年(1279年)升溧阳路,至元二十七年 (1290年)省府入县,元贞元年(1295年)升县为溧阳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溧阳州为县,属应天府。清代沿袭明制。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应天府,溧阳县隶属于江苏省行政公署。民国三年(1914年)5月,江苏省设立金陵、沪海、苏常、淮扬、徐海5道,溧阳县隶属金陵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北伐军进入江苏省,取消各道,溧阳县直属江苏省政府。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溧阳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隶属江苏省第一行政督察区(驻溧阳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仍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但驻地改为丹阳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5日,溧阳解放,建立县人民政府,先后属苏南行署武进行政分区。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溧阳县属常州专区。1953年1月,苏南、苏北两行署合并为江苏省,同时撤销常州专区,溧阳县划入镇江专区。1958年镇江专区又改名常州专区,1959年复名镇江专区,溧阳县随属。1970年,镇江专区改称镇江地区,溧阳县属镇江地区。1983年3月1日,实行市管县体制后,溧阳县由镇江地区划入常州市(1962年升为省辖市)管辖。1990年8月撤销溧阳县,设立县级溧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