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十一年(1922年)在库车县设托克苏县佐。民国十九年(1930),析库车县12庄建托克苏县。因渭干河流经全县,水源充足而得名托克苏县,维吾尔语,意为“丰水”、“水足”。为了避免托克逊县相混,于是在1941年更名为新和县,汉语取“新疆永久和平”之意。
【沿革】
西汉时为龟兹国地。东汉永元三年(91年),班超设西域都护府于龟兹它乾城(即今新和县西南部的玉奇哈特乡一带)。唐代,新和属龟兹都督府。宋代,属西辽。元、明属别失八里地。清光绪十年(1884年),新和属阿克苏道库车直隶抚民厅西乡所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属阿克苏道库车州西乡辖地。
1913年,属阿克苏道库车县西乡所辖。民国11年(1922年)从库车县西乡析出托克苏等十二庄设托克苏县佐。1930年,置托克苏县。民国30年(1941年),更名为新和县,意取“新疆和平”。1949年后,隶属阿克苏专区、阿克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