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代武德年间(618年—626年),崇明岛露出江面,时称东沙和西沙。神龙元年(705年),在西沙设镇,取名为崇明“崇”意为“高”,“明”意为“阔”,“崇明”意为高出水面而又平坦宽阔的明净平地。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崇明正式建州。明朝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崇明州为崇明县。
【沿革】
唐代武德年间(618年—626年),崇明岛露出江面,时称东沙和西沙。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始有人上岛垦殖居住。神龙元年(705年),在西沙设镇,取名为崇明“崇”意为“高”,“明”意为“阔”,“崇明”意为高出水面而又平坦宽阔的明净平地。
南宋嘉定十五年(1222年)设天赐盐场,隶通州。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为崇明州,隶扬州路。明洪武二年(1396年)由州降为县,先隶扬州路,后隶苏州府,兼隶太仓州。清朝隶属于沪海道。
民国时期,先后隶属江苏南通、松江。抗日战争期间,隶属于上海特别市。
1949年解放后,崇明隶属江苏南通专区。1958年12月1日起改隶上海市。长兴、横沙原属上海市宝山区。2005年5月,长兴、横沙划归崇明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