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设宿松县。据《太平寰宇记》:宿松县“本汉皖县地,元始中为松兹县,属庐江。晋武平吴,以荆州有松兹县,逐改为宿松县。”一说“宿,旧也;谓系旧日的松兹。”
【沿革】
唐、虞、夏、商,属扬州地域。西周,先届舒国,后属皖国。春秋战国时期,先属吴,后属越。吴、越、楚三国相互并吞,至战国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属楚。秦属衡山郡。
西汉,高后四年(前184年)建松兹侯国,属扬州;分淮南国为衡山、庐江二郡,庐江郡“领县第十二曰松兹”,乃建县之始。始元五年(前82年)改属扬州。王莽新朝时期(9年—23年)曾改县名为诵善。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年)改松兹为松滋;属扬州庐江郡。
三国时,属扬州庐江郡。晋成帝时(326年—342年)因避战乱,县人迁徙过江,于浔阳侨置松滋郡,属扬州。安帝(397年—418年)改松滋侨郡为松滋侨县,属寻阳郡。
南北朝时期,宋(420年—479年)属寻阳郡;齐(479年—502年)史无明文;梁(502年—557年)改松滋县为高塘郡,属江州;陈(557年—589年)沿袭梁置,仍属江州。
隋开皇初(583年)改高塘郡为高塘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高塘县为宿松县,属同安郡,县名沿用至今。唐初,沿隋制。武德四年(621年)升宿松县为严州;武德七年(624年)望江隶之;武德八年(625年)废严州,属舒州同安郡。五代十国时期,属舒州。
宋政和五年(115年)改同安郡为德庆军;绍兴十七年(1147年)德庆军改为安庆军;庆元元年(1195年)安庆军升为安庆府。自德庆军至安庆府,其间80年,宿松县均属其辖。
元至元元年(1264年)改安庆府为安抚司,至元十四年(1285年)改安抚司为安庆路总管府,属蕲黄宣慰司,至元二十二年(1293年)废蕲黄宣慰司,安庆府直隶行省,领县宿松。
明初,改安庆路为宁江府。洪武六年(1377年)复为安庆府,直属京师,领县宿松。清属江南省安庆府,后属安徽省安庆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宿松县直隶安徽都督兼民政长。民国三年(1914年)军民分治,省建三级制,本县属安徽省安庆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宿松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建国前属安徽省第一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28日,宿松县全境解放。1949年建国后,宿松县属皖北行署安庆专区;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安庆专区;1968年改安庆专区为安庆地区革命委员会。1977年3月29日,改为安庆地区行署,宿松县属安庆地区。1988年8月,撤销安庆地区和原县级安庆市,设立新的地级安庆市,宿松县属安庆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