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洞头县原属玉环县地,1953年5月,洞头、大门两个区19个乡、镇析出,建立洞头县。
洞头以洞头岛为名。据传宋时,福建惠安有一渔船从东岙口进港,伙计用盘斗打水,绳断盘斗被海水冲入崖洞,后船驶到半屏山拨浪鼓屿旁,又见盘斗,方知崖洞两头相通,因不知岛名,故称渔船驶入处为洞头。
【沿革】
春秋战国,为瓯越之地。秦,属闽中郡。西汉始元二年(前85年),属回浦县,隶会稽郡。东汉建武元年至三年间(25年—27年),改回浦县为章安县,永和三年(138年)析章安县东瓯乡置永宁县,遂为永宁县地,仍隶属会稽郡。三国,属吴国永宁县地。太平二年(257年),分会稽郡东部置临海郡,永宁县属之。
东晋太宁元年(323年),分临海郡立永嘉郡,以永宁县为郡治。宁康二年(374年)分永宁县置乐成县,今洞头县境遂为乐成县地。隋开皇九年(589年),改永宁县为永嘉县,隶处州,今洞头县境为永嘉县地。开皇十二年(592年),改处州为括州。
唐武德五年(622年),分括州置东嘉州,分永嘉县复置乐成县,今洞头县境又为乐成县地,隶东嘉州,武德七年(624年),又撤乐成县并入永嘉县,今洞头境地复为永嘉县地。贞观元年(627年),废东嘉州,永嘉县隶括州。上元二年(675年),分括州置温州,设州治于永嘉。载初元年(689年),复置乐成县,隶温州,今洞头县境复为乐成县地。
五代十国时,乐成县属吴越国。后梁开平二年(908年)改乐成为乐清,今洞头县境为乐清县地,仍属温州。南宋咸淳元年(1265年)属瑞安府。元,属温州路。明,属温州府。清雍正六年(1728年),置玉环厅,隶温州府,今洞头县境划玉环厅第二十都。
民国元年(1912年),改玉环厅为玉环县,隶瓯海道,今洞头县境为玉环县第四区。民国25年(1936年),今洞头县境为玉环县三盘区。
1949年10月7日洞头境首次解放和1952年1月15日洞头全境最后解放后,均仍属玉环县。1953年6月10日,洞头置县,隶浙江省温州地区专员公署。1958年5月29日,撤销洞头县建制,当年7月1日起划归玉环县。1959年1月7日,撤销玉环县建制。当年4月1日,洞头划归温州市。
1964年10月31日,恢复洞头县建制,隶温州地区专员公署 。1965年3月1日起,县人民委员会正式对外办公。1968年12月3日,温州专区改为温州地区,洞头县属温州地区。1981年9月22日,温州地区与温州市合并,洞头县改隶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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