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20年由精河县析置博乐塔拉县,县名源于博尔塔拉河名。1950年改名为博乐县,1985年撤销博乐县,成立博乐市。“博乐”是“博尔塔拉”的简称,为蒙古语,意为“银白色的草原”。
【沿革】
汉朝为月氏和乌孙游牧地,受西域都护府统辖。隋朝为西突厥牧地。公元658年,唐朝在博尔塔拉一带设双河都督府,受昆陵都护府统辖。
博乐一名最早的记载是公元12世纪耶律大石建西辽后所建的“勃罗城”(在今博乐西南)。元代有“不剌”、“普剌”、“孛罗”等名称,属阿里麻力(今伊犁)行中书省管辖。
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瓦剌人进入博尔塔拉游牧,于是称呼此地为“瓦刺”。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准噶尔首领巴图尔浑台吉征服阿拉套山的两个哈萨克部落后,为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游牧地。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移察哈尔左营驻此,设领队大臣,俗称大营盘。《西域图志》称博罗塔拉。光绪十四年(1888年)清庭在此设巡检,属精河直隶厅。
民国二年(1913年)4月,精河厅改设精河县。1920年由精河县析置博乐塔拉县,1950年改名为博乐县,隶属伊犁专署。1954年7月13日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区成立(1955年2月改称自治州),1955年博乐县划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1985年撤销博乐县,成立博乐市,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建设兵团农五师师部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