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东汉献帝兴平二年(195年),建县制,定名“吴宁”,取“吴地安宁”之意。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年)置东阳郡,取东阳为名,是因郡“在金华山之阳,縠水之东”。唐武德四年(621年),罢郡治州,东阳郡为婺州。唐垂拱二年(688年),析乌伤县东冲要地及吴宁县故地,袭旧郡名,建东阳县。1988年5月25日,撤销东阳县,设东阳市(县级)。
【沿革】
春秋时,吴越争霸,今东阳地域属越国;战国时,楚怀王二十九年(前300年)楚国伐越,今东阳地域又属楚;秦国建立后,推行郡县制,东阳地为诸暨、乌伤县之一部分,属会稽郡。
西汉郡、国并行,先后属刘贾荆王国、刘濞吴王国、会稽郡、扬州刺史会稽郡。东汉献帝兴平二年(195年),建县制,取“吴地安宁”之意,名吴宁,属会稽郡。此为东阳建县之始。
三国时,以吴宁县属吴扬州会稽郡。吴宝鼎元年(266年):分会稽郡西部置东阳郡,治所长山县(今金华)。吴宁县属东阳郡。取东阳名,是因郡“在金华山之阳,縠水之东”。两晋不变。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治所在会稽郡。后废置无常,至永光元年(465年)复并入扬州。吴宁县在南朝宋、齐朝属东阳郡,隶扬州或东扬州。南朝梁普通五年(524年)复置东扬州,太平元年(556年)又罢,梁还于东阳郡兼置婺州,陈永定三年(559年)又改缙州,梁、陈朝还改东阳郡为金华郡,陈天嘉三年(562年)于会稽再置东扬州。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以东阳郡改置婺州。大业三年(607年)复置东阳郡。唐武德四年(621年),罢郡治州,改会稽郡为越州,东阳郡为婺州。唐垂拱二年(688年),析乌伤县(今义乌市)东冲要地及吴宁县故地,袭旧郡名,建东阳县。时有“婺之望县”的美誉。
五代时,吴越王钱镠因与吴王杨隆演之父杨行密相仇,以“淮寇未平,耻闻逆姓”为由,上书梁太祖凡郡县名称与杨字同音者都予奏改,后梁开平四年(910年),改东阳县为东场县。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纳土归宋。淳化元年(990年),改婺州武胜军为婺州保宁军节度。咸平二年(999年),复东场县为东阳县。属婺州,隶两浙路。南宋,复分两浙路为东西路,东阳县属婺州,隶两浙东路(路治绍兴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婺州为婺州路。东阳县属婺州路,初隶江淮行省,后隶江浙行省浙东道宣慰司,浙东道宣慰司初治婺州路,元末至正十八年(1358年)12月,朱元璋克婺州, 改婺州路为宁越府。至正二十年(1360年)正月又改金华府,东阳县属金华府。
明初,东阳县隶浙江等处行中书省(省治杭州),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东阳县隶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清沿袭明制,东阳县属金华府,隶浙江省金衢严道。
民国元年(1912年)2月废道府制,东阳县直属浙江军政府。民国三年(1914年)6月又行道制,东阳县属金华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东阳县直属浙江省。实现省县二级制后,因省境辽阔,对县政指挥难周,省县之间又设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浙江省普遍推行行政督察区,东阳县历属浙江省第四、第三、第四、第五、第三、第八行政督察区,期间,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7日,行政院核准置磐安县,原属东阳的安文、大盘等地划入磐安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8日,东阳解放,隶属浙江省第八专区。解放后,第八专区改为金华专区,东阳属金华专区管辖。1958年在“大跃进”中撤销磐安县,全境并入东阳县。1968年4月,金华专区改为金华地区,东阳县依旧从其管辖。1983年7月13日,恢复磐安县建制。11月10日与东阳县分开办公。其县境除原属磐安县全境外,另划原属东阳县之岭口、玉峰、尖山、胡宅等4个乡镇给磐安县管辖。1985年5月,撤销金华地区,设立地级金华市,东阳县属金华市。1988年5月25日,撤销东阳县,设东阳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