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据《元和郡县志》:湘乡县本汉湘南县之湘乡,东汉立为县,因乡得名。1986年9月12日,湘乡县撤销,设立湘乡市(县级)。
【沿革】
今湘乡市,在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秦朝属长沙郡湘南县。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置长沙郡。西汉哀帝建平四年(前3年)皇帝刘欣将涟水流域赐给长沙王子刘昌,封他作湘乡侯,这是湘乡建置之始。东汉建武初年,原湘乡侯领地置湘乡县,原荆州零陵郡。
三国吴时属衡阳郡,并为衡阳郡治所在。南朝宋永初三年(442年)并连道入湘乡县,县域扩大,仍属衡阳郡。隋朝开皇九年(589年)撤衡阳郡,将湘乡、湘西、衡山三县合并为衡山县,属潭州总管府。大业三年(607年),改潭州总管府为长沙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衡山县复置湘乡县。元朝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湘乡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湘乡州降为湘乡县。清代,湘乡县属长沙府。
民国三年(1914年)5月置湘江道,湘乡县属湘江道。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湘乡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立“第六行政督察区”,辖湘乡县等7县,专署驻邵阳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调整行政督察区,第六区划出湘乡县、安化县至新组建的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3日,湘乡县解放,属益阳专区管辖。1952年,湘乡县划出双峰县全境及涟源一部分,余下仍称湘乡。1953年11月,湘乡改属邵阳专区。1965年7月,改属湘潭专区。1968年9月,湘潭专区改称湘潭地区,湘潭县属湘潭地区管辖。1983年8月,湘潭地市合并,湘潭县划归湘潭市。1986年9月12日,湘乡撤县建市(县级),1987年3月6日,湘乡县正式改为湘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