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伊吾县,以古国而得名。一说为古代月氏语。伊吾的维吾尔名称为“阿热吐鲁克”,即“中间的图古力克”或“中间的吐葫芦”,是维吾尔和蒙古语混合的地名;此名与“吐葫芦”有关,伊吾县城所在地周围又称“吐葫芦”,即“图古力克”(准格尔语,“物之圆者”之意)的音变。
【沿革】
“伊吾”是隋唐以前哈密的古地名。汉称伊吾卢,为匈奴游牧地。东汉永平十六年至永元六年(公元73~94年),属于车师后部的伊吾地区归属汉西域都护管辖辖。东汉末年和魏晋时期,伊吾有时归中央设在西域的统辖机关管辖,有时属于匈奴属地。隋、唐时期设伊吾郡,但不是指今日伊吾县,而是指以哈密市为中心及周围的地区,今伊吾也曾为唐伊吾郡和蒲类县的辖境。公元10世纪时属高昌国。
1281年,元朝设甘肃行省后,伊吾属甘肃管辖。此后的数百年间,伊吾始终是蒙古人的游牧地,伊吾地名未见于史载。18世纪下半叶,清廷平定准噶尔叛乱重新统一新疆,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将此地封给平叛有功的哈密回王。此后的一个时期内,许多维吾尔人由天山以南迁入本地,成为哈密回王的农奴。
1929年废哈密王设哈密、宜禾、伊吾三县后转借命名。1935年7月建伊吾设治局,代行县政府职能,1943年1月,升格为三等县,改设治局为县政府。
1949年9月26日,伊吾县与全疆同时和平解放,1951年9月1日正式成立伊吾县人民政府,隶属哈密地区至今。
[参看“哈密地区”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