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2年析祁阳县置祁东县,因县境内区域大部分位于祁阳县之东,故名。
【沿革】
春秋属楚南地,西汉时属泉陵侯国(辖今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市冷水滩区、双牌县北、祁阳县、祁东县、东安县地)。吴孙皓元兴元年至天纪四年间(264年—280年),分泉陵置永昌、祁阳二县,县冶分别设砖塘和金兰桥。
经两晋、南北朝不改,至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永昌、祁阳并入零陵。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祁阳县。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并省州县,祁阳县被裁撤,贞观四年(630年)复置祁阳县,原永昌县地归并祁阳。经宋、元、明、清至中华民国不变。
1952年4月,将原祁阳县的七、八、九、十区的全部及第五区、第六区的大部划出建立祁东县,县城设在洪桥镇。建县时属零陵专区,1952年11月,改隶湘南行政公署。1954年7月,湘南行署撤销,祁东县改属衡阳地区专员公署。1968年9月,改衡阳专区为衡阳地区,祁东县属衡阳地区。1983年 撤销衡阳地区,所属的衡阳、衡南、衡山、衡东、常宁、祁东6县划归衡阳市。
[参看“祁阳县”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