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隋开皇九年(589年)罢天门郡,置澧州,新置澧阳县。明裁澧阳县入澧州。民国二年(1913年)9月,废州为县,始称澧县。澧阳县、澧州、澧县均因澧水贯穿全境而得名,始见于《尚书·禹贡》:“岷山导江,东别为沱,又东至于澧。”
【沿革】
春秋、战国属楚,秦属黔中郡,汉属武陵郡零阳县,三国、西晋、东晋、南朝属天门郡,梁敬帝绍泰元年(555年)始置澧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罢天门郡,置澧州,新置澧阳县。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废澧州置澧阳郡。澧阳郡治澧阳(今石门),辖澧阳、石门、孱陵、安乡、崇义、慈利6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改澧阳郡为澧州,隶属江南西道。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复改澧阳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又改为澧州,受武贞军节度。澧州治澧阳,唐初辖6县,同隋。高宗麟德后辖4县:澧阳、安乡(废孱陵县并入,今安乡、南县地)、石门、慈利(崇义县并入,今慈利、永定区、桑植、临澧县地)。
宋代澧州治澧阳,隶属荆湖北路。辖澧阳、安乡、石门、慈利4县。元代在澧水流域置澧州路,隶属湖广行省江南北道,澧州路治澧阳。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澧州安抚司,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为澧州路总管府。
西吴龙凤十年(1364年),朱元璋改澧州路为澧州府。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澧州府降为澧州,并裁澧阳县入州治,属常德府。洪武三十年(1397年),澧州改属岳州府。
清康熙九年(1670年),澧州隶岳常道(上荆南道改为岳常道,驻澧州)。雍正七年(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与常德府同级,隶属岳常澧道(岳常道更名为岳常澧道,驻澧州)。
民国元年(1912年),改直隶澧州为澧州行政厅。民国二年(1913年)9月,废州为县,始称澧县,隶岳常澧道。民国三年(1914年),岳常澧道改称武陵道,治常德(武陵县),原常德府、直隶澧州各县由武陵道直辖。民国五年(1916年),武陵道裁撤,澧县划归湘江道;民国九年(1920年),湖南省撤销“道”制,澧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隶属湘西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调整行政督察区,原第二区改称“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第四专署由常德迁往澧县(此时亦称常澧区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27日,澧县解放。1949年8月4日隶属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1950年8月29日,常澧专区更名为常德专区。1970年常德专区改称常德地区,澧县属常德地区。1988年1月23日,撤销常德地区、县级常德市和常德县,设立常德地级市,澧县属常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