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南平县为蓝山县,因境内“山岭重叠,荟蔚苍萃,浮空如蓝”而得名。
【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县境属楚。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建县,名南平,隶属桂阳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年,南平并入临武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南平县,属郴州。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隶属桂阳郡。宋真宗景德三年(1007年),属桂阳监。元属桂阳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郴州。洪武二年(1369年),属桂阳府;洪武九年(1376年),属衡州府桂阳州。清属桂阳州。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蓝山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年(1913年)9月置衡永彬桂道,民国三年(1914年)5月23日改置衡阳道,蓝山县属衡阳道。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蓝山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立“第八行政督察区”,辖郴县、桂东县、汝城县、永兴县、资兴县、宜章县、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和蓝山县共计10县,专署驻郴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湖南省重新调整行政督察区,原第八行政督察区改称“第三行政督察区”,所辖县域及驻所未变。
1949年建国以后,原第三行政督察区改为郴县专区,辖蓝山县等10县。1952年撤销郴州专区,设立湘南行署,原郴州专区所属辖10县划归湘南行署。1954年复设郴县专区,原湘南行署所属郴县、耒阳、安仁、酃县、桂东、汝城、资兴、永兴、宜章、桂阳、临武、蓝山、嘉禾、新田等14县划入郴县专区。1959年,蓝山县与嘉禾县合并为蓝嘉县。1960年郴县专区改称郴州专区。1961年7月复置蓝山县。1962年12月,蓝山县划归零陵专区管辖。1968年9月15日,零陵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蓝山属之。1979年3月24日,撤销零陵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零陵地区行政公署,蓝山属之。1995年11月22日,撤销零陵地区行政公署,成立永州市,蓝山属永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