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五代时,后梁开平四年(910年), 楚王马殷以彭士愁为溪州刺史,为誓下州,属楚之溪州地。但彭士愁据地自雄,自置二十余州。永顺属地有中溪州、下溪州、溶州、渭州、永顺州。永顺之名始于此。取名永顺,寓吉祥之意。明洪武二年(1369年),置永顺军民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年),置永顺县。
【沿革】
战国时属楚之黔中地。秦时,属黔中郡。西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置酉阳县。酉阳治所在今治(灵溪镇)东南。三国时,初属蜀汉;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属吴。晋属武陵郡酉阳县地。刘宋属武陵太守酉阳县地。齐梁复属武陵郡酉阳县地。陈属沅陵郡酉阳县地。
隋代,置辰州,废酉阳,并迁陵,改为大乡县地,属沅陵郡。唐天授二年(691年),析辰州,置溪州,永顺地属溪州大乡县。天宝元年(742年),改溪州为灵溪郡,复名溪州,隶黔中道。
五代时,后梁开平四年(910年), 楚王马殷以彭士愁为溪州刺史,为誓下州,属楚之溪州地。但彭据地自雄,自置二十余州。永顺属地有中溪州、下溪州、溶州、渭州、永顺州。永顺之名始于此。
宋代为下溪州、南渭州、溶州等羁縻州地。元代,永顺境内设立永顺宣抚司,属四川行省;又设南渭州,属湖广行省新添葛蛮安抚司(治今贵州贵定)。
明洪武二年(1369年),置永顺军民安抚司,洪武六年(1373年)升为永顺军民宣慰使司,辖“三州”、“六长官司”,时永顺境地有南渭、施溶二州、腊惹洞、麦著黄洞、驴迟洞、田家洞、施溶洞五长官司。
清雍正五年(1727年),永顺土司彭肇槐请求纳土,改设流官。雍正七年(1729年),置永顺县,治所在今治灵溪镇,属辰沅永靖道永顺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2月,裁县留府,次年9月裁府改县。民国三年(1914年)全省下设湘江道、衡阳道、辰沅道、武陵道四道,永顺县属辰沅道。民国十一年(1922年)道制撤消,永顺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六军团攻克永顺县城,成立了永保、郭亮县苏维埃政权。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月,湖南省在沅陵设立湘西绥靖处,永顺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全省普设行政区九个,永顺属第三行政督察区辖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湖南划十个行政督察区,永顺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19日,永顺解放,隶湖南省永顺专区。1952年撤销永顺专区,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原永顺专区所属永顺、龙山、大庸、保靖、桑植、古丈6县划归湘西苗族自治区。1955年4月28日,湘西苗族自治区更名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永顺县为其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