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分今秭归县之北界立兴山县,据《兴山县治》:“兴山环邑皆山,县治兴起于群山之中,故名兴山。”
【沿革】
旧为楚始封地,旧治高阳城。三国吴景帝(孙休)永安三年(260年),分秭归县之北界立兴山县。
南北朝周置长宁县(兴山和秭归皆隶长宁)。隋开皇元年(581年)改长宁为秭归(兴山属秭归),唐武德三年(620年)分秭归又置兴山,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省兴山入秭归。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归州,辖兴山、巴东二县。正统七年(1442年)兴山并入巴东县,成化七年(1471年)复置兴山县。
清雍正七年(1729年)升归州为直隶州,隶湖北省,辖长阳、兴山、巴东、恩施四县并容美、龙潭19个土司。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彝陵州为宜昌府,改彝陵县为东湖县并为宜昌府治所,领东湖、兴山、巴东、长阳、长乐5县及归州、鹤峰2州,隶属荆宜施道。
民国二年(1913年)1月17日置荆宜施鹤道,旋改名鄂西道,观察道驻江陵县(今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民国三年(1914年)5月23日改设荆南道。驻宜昌县(今湖北省宜昌市)。辖宜昌、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长阳、兴山、巴东、五峰、秭归、恩施、宣恩、建始、利川、来凤、咸丰、鹤峰20县。民国十年(1921年)8月改名荆宜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荆宜道,兴山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置“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宜昌县,辖宜昌、远安、当阳、宜都、兴山、秭归、五峰、长阳8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改称“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及辖县未变。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6日,兴山县解放,第六行政督察区改称宜昌专区,兴山县属宜昌专区。1958年12月建立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撤宜昌专署),仍辖兴山县。1961年6月恢复宜昌专署,原辖区不变。1968年1月成立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撤销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宜昌地区行政公署,兴山县属宜昌地区。1979年6月,宜昌市复为省辖市。1992年12月12日,兴山县政府驻地由高阳镇迁至古夫镇。1993年初,宜昌地市合并,撤销宜昌专署,成立宜昌市人民政府,兴山县属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