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88年10月11日,撤销应山县,设立广水市(县级),以京广铁路上鄂北重镇——广水镇而改名。
广水镇得名则是因境内有广水河。之所以叫广水河,则因其河床浅宽,每当山洪汇集导致河面宽广,故名广水。
【沿革】
春秋时期为贰国,后为楚所灭,即属楚地。秦属南阳郡随县地。西汉属江夏郡黾县地,东汉分属江夏郡黾县、平春县地。
三国属魏义阳郡平春县、黾县地。西晋分属江夏郡黾县、义阳群平春县、随郡平林县,东晋改平春为平阳县。
南北朝时期,刘宋析随县置永阳县,隶司州随阳郡。梁大同二年(536年)在应浓山(今印台山 ) 置应州,又置平靖郡领永阳县。
隋开皇三年(583年)省平靖郡,应州领 平靖、永阳二县。开皇十八年(598年) 改永阳为应山县。大业二年(606年)废应州,省平靖县入应山县,隶安陆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应州,领应山、礼山二县;武德八年 (625年) 废应州,省礼山县入应山县,属淮南道安州。
北宋属荆湖北路德安府,开宝年间( 968年—975年)废吉阳县,吉阳山以北并入应山县,至此应山疆域基本固定,千余年来无多大变化。
元隶随州,并属荆湖北路德安府。明仍隶随州,并属湖广行省德安府。清初属湖北布政司汉黄德道德安府,仍隶随州,雍正七年(1729年) 直属德安府,不再受随州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应山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属湖北省江汉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裁道,应山县直属湖北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30日应山解放。5月恢复应山县建置,属孝感专区。1959年12撤销孝感区,改属武汉市。1961年6月地市分治,复属孝感专区 (1970年5月改为孝感地区) 。1988年12月撤销应山县,设广水市。1993年4月撤销孝感地区,设孝感市,代管广水市。2000年7月15日广水市由孝感市代管变更为随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