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将大田军民大户所及唐崖、龙潭、金峒、西坪各土司地共设一县,经湖广总督迈桂奏请清世宗皇帝钦定为咸丰县,盖取“咸庆丰年”之意。
【沿革】
周朝以前属蛮夷国。周期初年是巴子国的地方,以后是子国地;战国是楚国巫郡的地方;秦朝属黔中郡;汉朝属武陵郡;东汉合到南郡;三国到晋朝属建平郡管辖;齐梁时属宜都郡管辖;北周划分现在的咸丰、来凤、宣恩三个县的地方叫乌飞县。
隋朝将今咸丰、来凤两县的地方取名开夷县,属施州管辖;唐朝将州改为郡,撤销开夷县,设清江县,包括现在的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利川、大片地方;五代又划分现在的咸丰、来凤两县地方为感化州。
宋朝为富州地,寻改为羁縻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元至三十一年(1294年)改州设散毛府;至正六年(1346年)改为散毛寨,同时设置唐崖司、龙潭司、金峒司。
明洪武五年(1372年)定其地,洪武七年(1374年)割散毛司地之半(今咸丰县龙潭河以南地)设大田军民千户所,辖大旺、龙潭、唐崖、金峒、西坪各司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置大田军民千户守御;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将大田军民大户所及唐崖、龙潭、金峒、西坪各土司地共设一县,经湖广总督迈桂奏请清世宗皇帝钦定为咸丰县,盖取“咸庆丰年”之意。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存县,咸丰县直隶湖北省;民国三年(1914年)设鄂西道,咸丰县属鄂西道。6月,鄂西道改为荆南道,辖恩施、建始、宣恩、来凤、咸丰、利川6县。民国十年(1921年)8月荆南道撤销,分为荆宜道和施鹤道,咸丰县属施鹤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设鄂西行政区,咸丰县属之。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为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4月16日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11日县城解放,咸丰县人民政府随之成立,隶属湖北省恩施地区行政公署。1955年5月12日改称湖北省恩施专员公署,咸丰县属恩施专区。1970年恩施专区改称恩施地区,咸丰县属恩施地区。1983年撤恩施地区,建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隶鄂西州。1993年4月4日,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隶属恩施州。
【附注】
根据《嘉庆重修一统志》:从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置咸丰县,到咸丰元年(1851年)咸丰帝登基,咸丰县比咸丰帝早116年。因此,咸丰帝与设置咸丰县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