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置南昌县。当时南越王赵佗占据西广,窥测中原。高祖令颖阴侯灌婴率兵至此,以此为根据地,进而平定南越,昌大南疆,故名南昌。
【沿革】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置南昌县。置县之初,南昌县境包括今南昌、新建、丰城、进贤4县及附近一些地域,面积约为7500平方千米。上隶长沙王国,直隶豫章郡。新莽时期,南昌县改称宜善县,直隶九江郡。东汉、三国、晋,南昌县隶豫章郡。魏文帝黄初二年封孙权为王,南昌县属吴国。孙权析县南境为富城县(今丰城)。
隋、唐(589年~742年),南昌县改称豫章县,隶属洪州。唐宝应元年(762年),因避代宗李豫名讳,豫章县改名钟陵县,隶属洪州。唐贞元元年(785年)复名南昌县,隶属洪州。
北宋兴国六年(981年),析西境置新建县。崇宁二年(1103年),升进贤镇为进贤县。南宋,升州为府,南昌县隶属隆兴府。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隆兴路,至元十九年(1282年),元世祖将隆兴路赐予皇太子孛儿只斤·真金。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隆兴路因乃皇太子真金食邑之故而显赫,取“隆兴”谐音,更名为“龙兴”,意为“帝王兴起”之地。
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改龙兴路为洪都府,南昌县隶洪都府。次年洪都府更名南昌府。洪武九年起,至清代(1664年~1911年),隶属南昌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南昌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隶属江西省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南昌设市,市、县分治;同时废道,南昌县直隶江西省。民国廿一年(1932年)起,隶属江西省第一行政区。民国廿八年(1939年)起,隶第十一行政区。民国卅一年(1942年)起,隶第一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南昌专区。1958年9月,划归南昌市辖。1961年7月,划归宜春专区辖。1967年11月复划归南昌市辖。1984年5月31日,恢复三江镇,管辖原三江公社范围。1984年,撤销向塘乡,将所属行政村划归向塘镇管辖;设置莲西乡。1986年1月6日,将南昌县罗家乡划归南昌市郊区罗家镇管辖,同时撤销罗家乡建制。
1993年11月17日,撤销滁槎乡、塘南乡、幽兰乡,设立滁槎镇、塘南镇、幽兰镇。1995年6月21日,撤销武阳乡、岗上乡,设立武阳镇、岗上镇。1995年9月29日,撤销龙塘乡,设立龙塘镇。1995年12月12日,撤销蒋巷乡,设立蒋巷镇。1996年3月19日,岗上镇更名为冈上镇。1996年4月8日,撤销广福乡,设立广福镇。1997年2月3日,撤销麻丘乡,设立麻丘镇。
2000年12月8日,撤销莲西乡,划归莲塘镇。2001年10月22日,撤销渡头乡,划归幽兰镇。200l年11月15日,撤销滁槎镇,划归尤口乡;撤销小蓝乡,划归莲塘镇;撤销新联乡,划归(不含创业、东阳、东方、东升、东风行政村)塘南镇;创业等5个行政村划归泾口乡。2001年12月10日,撤销尤口乡建制,设立镇建制并更名为昌东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