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南唐保大中(约950年),升湖口戍置湖口县,因地处鄱阳湖入长江之口而得名,县治鄡阳镇(今双钟镇西南)。
【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周平王元年(前770年)属吴国。周元王三年(前473)属越国。周显王十五年(前334年)属楚国。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县地属九江郡。
西汉高祖初年,改九江郡为淮南国,领九江、庐江、衡山、豫章四郡。高祖六年(201年),置豫章郡,领县18,其中有彭泽、鄡阳二县。湖口大部属彭泽,小部属鄡阳。新莽改豫章郡为九江郡(此九江切指江西境,与秦汉治寿春之九江及后汉治阴陵之九江名同而地异)。
东汉复称豫章郡,隶扬州刺史部,领县21,仍含彭泽、鄡阳二县。建武二年(26年),湖口全境归彭泽县。建安十四年(209年),置彭泽郡,次年改武昌郡(皆孙吴置),彭泽县先后隶此二郡。三国时期,吴黄武元年(222年)彭泽县隶属武昌郡。
晋元康元年(291年),割扬州之豫章等七郡和荆州之武昌等三郡别立江州,彭泽初属豫章郡,永兴元年(304年)分庐江郡别立寻阳郡,彭泽县于永嘉元年(307年)改隶寻阳郡。元帝渡江初,置上甲县,属寻阳郡,湖口地部分入上甲,义熙八年(412年),省上甲,复入彭泽。
南北朝时期,刘宋在彭泽县置湖口戍,隶属寻阳郡。齐建制如宋。梁复置上甲县,湖口地又分属上甲、彭泽二县。太平二年(557年),置西江州,领寻阳及太原、高唐、齐昌、新蔡等四侨郡。彭泽县属太原侨郡。陈天嘉六年(565年),省西江州,所领郡县还属江州。
隋初,废上甲,并彭泽。平陈后,罢寻阳郡,置江州;废彭泽县,置龙城县。开皇十八年(598年),又改龙城为彭泽;湖口先后属此二县。大业三年(607年),州废,改江州为九江郡,彭泽为其属县。
唐武德五年(622年),置浩州,领彭泽、都昌、乐城、广晋(析鄱阳县置)四县,又在原湖口戍地置湖口镇(《太平寰宇记》:“安抚使李大亮,以为要冲,遂置镇。”《唐书·地理志》称湖口戍)。武德八年(625年),废浩州,彭泽归属江州。贞观初(约627年),天下分为十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全国为十五道。江州属江南西道,领湓城、浔阳、彭泽三县。湖口地仍属彭泽县。
五代时期,湖口地属吴(杨)江州之彭泽县。南唐保大中(约950年),升湖口戍置湖口县,分彭泽县之彭泽乡及五柳乡之半为其属地,县治鄡阳镇(湖口建县始此,府县旧志又作升元二年,即938年),属江州。
宋朝时,湖口县隶属江州,元属江州路,明清属九江府。咸丰四年(1854年),太平军改湖口县为九江郡(以九江府为江西省);太平天国失败后又恢复湖口县,属九江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湖口县直属于江西省。民国三年(1914年)江西省划为四道,湖口县属浔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全省划十三个行政区,湖口县属第三行政区(区署驻瑞昌)。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24日,缩改全省为八个行政区,湖口县属第五行政区(区治浮梁)。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8月,全省改划为九个行政区,湖口县仍属第五行政区(区治浮梁)。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8日,湖口县获解放,初属鄱阳地区,同年8月改属九江地区。1970年九江专区改称九江地区,湖口县属九江地区。1983年7月27日九江地区与九江市合并为地级九江市,湖口县属地级九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