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据《今县释名》:“境内有落星石,《星子县志》,今名德星石,五代杨吴因置星子镇。宋改县,有落星湖,一名落星湾,在县南,鄱阳湖之随地异名者也”。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司农寺丞孔宜任星子镇税官,上奏:“星子当江湖之会,商贾所集,请建为军。”同年,太宗下诏,升星子镇为县,属江州。令孔宜知星子县事。
【沿革】
商周为扬州之域,战国属楚。秦属九江郡辖。汉属淮南国豫章郡柴桑县。三国时东吴孙权,将柴桑属武昌郡。晋属浔阳郡柴桑县,南朝因之。
隋、唐属江州浔阳县。五代十国时,吴杨溥大和年间(929年—935年)置星子镇,属江州德化县。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升为星子县,属江州;太平兴国七年,置南康军(诏曰:“南方之俗,其在康哉”,故名),隶属江南东道,治星子,辖星子、都昌、建昌。
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改军为路,隶江西行中书省。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年八月,朱元璋下江州,改南康路为西宁府。
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改为南康府,隶江西布政司,领星子、都昌、建昌三县。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割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共五乡立为安义县,共隶南康府。清朝,星子县仍属南康府。
民国元年(1912年)冬,废南康府,星子县隶江西省。民国三年(1914年),隶属浔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星子县直隶江西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区驻瑞昌)。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划归第五行政区(区驻京浮梁)。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日军占据赣北,民国省政府将星子划归第九行政区(区驻岷山),县府一度迁驻鄱阳、都昌等地。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仍属第九区(区驻武宁)。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24日,星子县解放,属九江专区。1970年九江专区改称九江地区,星子县属九江地区。1983年7月27日九江地区与九江市合并为地级九江市,星子县属地级九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