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贞元十六年(800年)二月,析武宁县西八乡置分宁县,北宋初改分宁县为宁县。太祖开宝八年(975年)复名分宁,建炎四年(1130年)因知县陈敏识带领县人抗金有功,升为义宁军。隆兴元年(1163年)复为分宁县。元大德五年(1301年)升分宁县为宁州。清嘉庆六年(1801年)因镇压县民刘联登起义,仁宗赐名义宁州。民国元年(1912年)冬,降旧制中州、府、厅为县,于是义宁州改为义宁县;民国三年(1914年)义宁县改为修水县,因修水(现名修河)得名。
【附加】
修河,又名修江,位于中国江西省西北部,为江西五大河流之一。发源于江西省铜鼓县西南的大围山麓,自西向东流贯县境,经武宁至永修县吴城镇注入赣江转汇鄱阳湖。全长357公里。
【沿革】
商称艾侯国。春秋战国称艾邑,先后属吴、越、楚。秦朝属九江郡管辖。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置艾县。属豫章郡,治设龙岗坪。新莽称治翰。光武帝时复名艾县。东汉中平年间(185年-188年)置西平县,建安四年(199年)置西安县,此时艾、西平、西安三县并存。
晋太康元年(280年)避晋武帝司马炎字“安世”之“安”,改西安县为豫宁县,取“豫章安宁”之意。南朝陈武帝永定三年(559年),于豫宁县立豫宁郡,辖县五:艾、永修、建昌、新吴(即今奉新)、豫宁。
隋开皇九年(589年)文帝下令并省郡县,撤消豫宁郡,将永修、豫宁、新吴、艾四县合并为建昌县,属洪州总管府。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洪州改为豫章郡。
唐武德五年(622年)析豫章县地,置西平县。武则天长安四年(704年)析建昌县置武宁县(寓“武周安宁”),属豫章郡。唐贞元十六年(800年)二月,析武宁县西八乡置分宁县(从武宁分出故名),治常洲亥市(今县城义宁镇),县等为上望,属洪州。开成三年(838)复置西平县。
北宋初改分宁县为宁县;宋开宝元年(968年)西平县废,并为宁县。太祖开宝八年(975年)复名分宁;建炎四年(1130年)因知县陈敏识带领县人抗金有功,升为义宁军。隆兴元年(1163年)复为分宁县。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于武宁县治置宁州,分宁属之;大德五年(1301年)升分宁县为宁州,大德八年(1304年)徙治于今县城。
清嘉庆六年(1801年)因镇压县民刘联登起义,仁宗赐名义宁州;宣统二年(1910年)划出州南一部分置铜鼓抚民厅(今铜鼓县),州、厅均隶属南昌府。
民国元年(1912年)冬,义宁州改为义宁县;民国三年(1914年)因避与广西义宁县同名,改为修水县,以境内修河得名,属浔阳道管辖,治义宁镇;民国十五年(1926年)道废,修水县直隶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二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一行政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属第二行政区。
其中,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后,中共湘鄂赣省委驻扎在修水上衫,并在此地成立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使修水成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中心;土地革命时期,修水县是著名苏区,是秋收起义主要策源地和首先爆发地;民国十七年(1928年)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先后在修水建立有修水县、修铜宜奉县、修铜县、修武崇通县、修通县、修武通县、平修铜县等苏维埃政权。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6月16日解放,8月属袁州专区管辖,9月划归九江专区管辖;1970年九江专区改称九江地区,修水县属九江地区。1983年7月27日九江地区与九江市合并为地级九江市,修水县属地级九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