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武周长安四年(704年)析建昌县置武宁县,寓“武周安宁”之意,属洪州。县城仍在西安里,武宁县名自此始。
另有一说,唐朝时建昌县匪患猖獗,武则天在长安四年(704年)派兵剿匪。土匪闻风逃散,于是在此地置县防守,定名为武宁。意为此地“因武而宁”。
【沿革】
武宁在商代(约公元前16-11世纪)为艾侯领地,故有古艾之称。秦统一全国(前221年),推行郡县制,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在淮南设九江郡,管辖范围达到江西地区。艾属九江郡。
汉高祖四年(前203年),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封黔布为淮南王,艾属淮南。汉高组六年(前201年)以秦郡太大,增加郡治,在江西境内设豫章郡,艾属该郡。汉景帝三年(前154年),由艾辖地分设海昏县,同属豫章郡十八县中之二县。艾为今修水、铜鼓,海昏为今永修、安义、奉新、靖安、武宁。海昏城初设奉新,后移今永修县境内,已沉没于鄱阳湖。
王莽篡汉,称新莽(9年)。艾改为治瀚,海昏改为宜生。汉光武复国(25年)仍复原名。汉和帝永元十六年(104年)从海昏分设建昌。
汉献帝建安四年(199年),三国鼎立,江西属吴。增设郡县,从海昏、建昌划出另立西安县,县治在高城乡之西安里(即今石渡新峰)。豫章郡辖县十六,艾、海昏、建昌、西安为其中四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避武帝(司马炎,字安世)字讳改西安县为豫宁县。南朝陈武帝永定三年(559年),于豫宁县立豫宁郡,辖县五:艾、永修、建昌、新吴(即今奉新)、豫宁。
隋开皇九年(589年)文帝下令并省郡县,撤消豫宁郡,将永修、豫宁、新吴、艾四县合并为建昌县,属洪州总管府。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洪州改为豫章郡,建昌属之。
唐初,全国划十道,江西地区属江南道。后划为十五道,江西分为东西两道,江南西道简称江西,管辖八州三十七县。武后长安四年(704年),析建昌县置武宁县,县城仍在西安里,武宁县名自此始。睿宗景云元年(710年),改武宁复为豫宁,以避武周国姓,县城由西安里迁新县(今石渡新华)。玄宗天宝四年(745年),县城由新县迁玉枕山前(即老县城古艾镇)。代宗宝应元年(762年),因避代宗讳(代宗名李豫),豫宁复名武宁。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分武宁八乡(高、崇、奉、武、仁、西、安、太)设分宁县(即今修水、铜鼓县)
南唐升元元年(937年),武宁县南朱家山以南至铁门槛一部分划出,与建昌、奉新两县各划出之地设靖安县,均属江南西路管辖。
宋代(960年—1279年),江西地区的州县分别属于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管辖,县的设置基本稳定。武宁属洪州,洪州属江南西路管辖。
元代实行行省制,江西称“江西行中书省”,省下属为“路”,武宁原隆兴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隆兴改为龙兴。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武宁置宁州,侠武宁、分宁两县。大德五年(1301年),分宁改称宁州,武宁属龙兴路。
明代废行中书省,初改“江西都卫”,后改“指挥使司”。洪武九年(1376年)称“布政使司”,改路为府。龙兴路初为洪都府,后为南昌府,武宁属南昌府管辖。
清代承袭明代建制,后改布政使司为省,武宁仍属南昌府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武宁直属江西省都督府。民国三年(1914年),江西省设巡按使,下设四道,武宁属巡阳道,道尹公署设九江。民国十五年(1926年),国民革命军克复江西,废道,武宁直属省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江西一度设区、县党政军委员会,区委驻修水,武宁属之。不久,划全省为十三行政区,区设行政长官,武宁属第二行政区,行政长官驻武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24日,缩改全省八行政区,区设行政督察专员,武宁属第一行政区,行政督察员驻武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复设湘鄂赣边区特别区政治局四处,其中九宫山区于6月1日成立,局长驻武宁,翌年6月1日撤销。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3月,江西省会南昌沦陷,赣北各县为日军盘踞,全省划为十一行政区,武宁属第一行政区(辖县三:武宁、修水、铜鼓),专署驻铜鼓。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8月,全省改划为九个行政区,武宁属第九行政区(辖县九:武宁、瑞昌、九江、德安、星子、永修、靖安、奉新、安义),专署驻武宁。
1949年10月共和国成立后,武宁设武宁县人民政府,属九江专区。1955年3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6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1970年九江专区改称九江地区,武宁县属九江地区。1981年3月,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武宁县人民政府。1983年7月27日九江地区与九江市合并为地级九江市,武宁县属地级九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