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南朝陈元嘉年间(560年~565年)于晋兴县故地设置安仁县。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湖南省安仁县同名而易名馀江县。以境内有余水(信江)而得名。1957年改革生僻字、繁体字地名,将馀江县改为余江县。
【沿革】
余江县境在秦汉时为馀汗县地。晋元康元年(291年)始置晋兴县,属鄱阳郡,永嘉年间改为兴安县。不久,撤县为晋兴乡,入馀汗县。
南朝陈元嘉年间(560年~565年)于晋兴县故地设置安仁县,属鄱阳郡。隋废,入余干县,仍为晋兴乡。宋端拱元年(988年)置安仁县。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存道县。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湖南省安仁县同名而易名馀江县,属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撤道,各县直属省政府。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省分为十三个行政区,馀江县划归第五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全省减为八个行政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又增至十一个行政区,馀江县均属第六行政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8月,江西省改划为九个行政区,馀江县仍属第六行政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余江县解放,隶属贵溪专员公署领导,8月13日贵溪专员公署撤销,余江县改隶上饶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余江县属上饶专区。1952年上饶专区改名鹰潭专区。同年,复名上饶专区。1957年改革生僻字、繁体字地名,将馀江县改为余江县,县治历设锦江镇,1962年12月迁至现址。1983年7月27日,上饶地区的贵溪、余江两县划归鹰潭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