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析南丰县南部三乡置广昌县,因“道通闽广,隶属建昌军”,故名广昌。
【沿革】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析南丰县南部三乡置广昌县,因“道通闽广,郡属建昌军”,故名广昌。元属建昌路。明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改建昌为肇昌府,九月改为建昌府。直至清末广昌均隶属建昌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广昌隶属江西省。民国三年(1914年),广昌属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县由省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2月,广昌、南丰两县合并为南广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4月复原建县,同年8月,广昌析出南部置赤水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9月,广昌与赤水两县合并为广赤县。同年10月,复名广昌县。
1949年10月,广昌隶属宁都专区。1952年改属抚州专区,1954年7月改属赣南行政区(赣州地区)。1983年7月27日,将赣州地区的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8月正式划入抚州地区。2000年6月23日,撤销抚州地区,成立地级抚州市,广昌县隶属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