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原名泸溪县,民国三年(1914年)更名为资溪县,以县有资溪水,故名。
【沿革】
资溪春秋时属吴,战国时属楚,秦朝时属秦,三国时属吴境。晋朝以后归属多变,直至元以前为南城县地,明初置泸溪巡检司,万历六年(1578年)始置县治,时名泸溪县,属江西建昌府,清因之。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泸溪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更名为资溪县,原属江西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资溪县直属于江西省。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2月,资溪成立了资溪中心县委和各级苏维埃政权,归中央苏区管辖。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8日,资溪解放,始属赣东北行政公署贵溪区督察专署,同年8月改属抚州专员公署。1971年5月,改抚州专区为抚州地区,资溪县仍属之。2000年6月23日,撤销抚州地区,成立地级抚州市,资溪县隶属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