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此地有金窟山,为历代采金处,山前有溪水色如金,得名金溪。五代南唐在此置金溪场,北宋淳化五年(994年)置金溪县,沿用场名。金溪场,因水得名。
【沿革】
春秋战国时,金溪先后属吴、越、楚。秦时,属九江郡。汉初,属淮南郡,后属豫章郡南城县之地。东汉时,属豫章郡临汝县地。三国时,属吴国临川郡临汝县地。
隋时,属抚州郡临川县地。唐时,仍属临川县,在今县址上设上幕镇,并在镇东的白面坞与金窟山、宝山设置了冶炼场。五代十国时,金溪先属吴国、后属南唐的抚州临川县。南唐中兴元年(958年),南唐以临川县的上幕镇及靠近该镇的归政乡设置了金溪场。
北宋淳化五年(994年),划临川县的归德、顺德、顺政连同原来的归政共四乡,置金溪县,沿用场名,隶属抚州。元属抚州路。明清属抚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金溪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金溪属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金溪县住属于江西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金溪属江西第五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金溪属江西第七行政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7日,金溪解放,属赣东北区贵溪督察专员公署,同年8月改属抚州专区。1971年,抚州专区改称抚州地区,金溪属抚州地区。2000年6月23日,撤销抚州地区,成立地级抚州市,金溪县隶属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