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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


[日期:2014-06-10]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2000次

【由来】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置县,因地处豫章郡之南,故称南城,是江西建县最早十八个古县之一。是历代军、路、府治所在地。

【沿革】
       夏商西周,禹分天下为九州,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771年,南城属古扬州。春秋战国,吴寿梦元年(前585年)南城属吴。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王勾践灭吴,南城属越。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年),楚怀王尽取越地,南城属楚。

       秦王嬴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南城属秦。嬴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全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南城属九江郡。

       西汉楚汉之际,项羽封英布为九江王,南城为英布辖。高祖二年(前205年),英布降汉反楚,南城属汉。高祖四年(前203年)七月,封英布为淮南王,南城属淮南国。高祖五年(前202年)年分淮南部分地区为豫章郡,郡设十八县,始有南城,以其在郡城之南而得名。辖现今南城、南丰、黎川、广昌、资溪、金溪、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及东乡一部分。 硝石对岸石下(今洪门水库内) 。高祖十一年(前196年)七月,英布反,次年被诛,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兄子刘濞为吴王,管三郡五十三城,南城属之。 景帝三年(前154年),濞反被诛,削吴豫章郡,南城直属于中央。

       王莽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南城属之。东汉建武元年(25年),改九江郡为豫章郡。永元八年(96年),分南城酉北境置临汝县。

       三国时南城属吴,太平二年(257年),分出豫章郡东部建临川郡,又由南城分出南丰、东兴、永城三县,俱隶临川郡。

       西晋晋武帝灭吴,南城属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县治由硝石迁至现北门外榻埠街,改县名为新南城,仍属临川郡。东晋建武元年(317年),改新南城为南,仍属临川郡。

       南北朝均属临川郡,宋永初元年(420年),宋武帝刘裕灭晋,南城属宋。齐建元元年(479年),临川郡治迁至南城。梁天监元年(502年),梁武帝肖衍灭齐,南城属梁。陈永定元年(557年),陈武帝陈霸先灭梁,南城属陈。

       隋文帝杨坚灭陈,开皇九年(589年),改临川郡为抚州,州治迁临汝。复将南丰、东兴,永城三县并入南城,隶属抚州。大业三年(607年),隋杨帝改抚州为临川郡,南城属之。

       唐高祖灭隋,武德五年(622年),改临川郡为抚州,从南城分出东兴、永城另立两县,南城、东兴、永城隶属抚州。武德七年(624年),复将东兴、永城两县并入南城。 贞观元年(627年),分天下为十道,南城从抚州,属江南道。景云二年(711年),从南城分出南丰县。开元元年(713年),将南丰并入南城。开元二年(714年),又复从南城分出南丰县。 开元廿一年(733年),分天下为十五道,南城从抚州,属江南西道。天宝元年(742年),复改抚州为临川郡,南城属临川郡。乾元元年(758年),又改临川郡为抚州,南城属抚州。乾符三年(876年),因榻埠街常患洪水,将县治迁至罗城。

       五代十国吴天祐六年(909年)六月,抚州归吴,杨隆演统辖。七月,抚州刺史危全讽(南城人)自称镇南节度使率抚、信、袁、吉之兵,号称十万,攻洪州(南昌),淮南将周本大败危全讽,俘全讽将士五千,江西尽归杨氏,南城从之。顺义元年(921年),吴扬溥升抚州为昭武军,南城从之。南唐升元元年(937年),改昭武军为抚州,南城属之,后升南城为建武军。

       北宋,开宝二年(969年),东兴、永城并入南城。开宝八年(975年),南唐灭,南城归从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建武军为建昌军,“建昌”名一为建树、昌善之意,二以地连南昌,接建州而名。元丰年间(1081年左右),廖恩椐邵武乱,知军事郑琰筑新城,县治迁现址。现称建昌镇。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分南城东南五乡设新城县。分南丰南部三乡设广昌县,仍归建昌军辖。宋德祐元年(1275年),建昌军归于元。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建昌军为建昌路。至正十九年(1359年),汉王陈友谅攻陷建昌,至正廿一年(1361年)八月,朱元璋九江大破陈友谅,明定江南,建昌归于明。明洪武二年(1369年)正月,改建昌路为肇昌府。洪武二年九月,改肇昌府为建昌府,领治南城、新城、广昌、南丰。万历六年(1578年),分南城东北境十八个都(56都—73都)设沪溪县,建昌府辖南城、南丰、广昌、新城、沪溪五县,南城为首县,府治设南城。清顺治二年(1645年)七月,南城从建昌归入清,仍属建昌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建昌府,南城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设立豫章道,南城县属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设行省,南城直属江西省。民国十九年(1930年),设南昌行营党政委员会南城区分会于南城,辖南城、黎川、南丰三县。民国廿一年(1932年),江西省下设十三个行政区,南城属第八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仍设南城。民国廿四年(1935年),江西省将十三个行政区改划为八个,南城属第七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仍设南城。

       1949年5月10日,南城解放。改第七行政区为抚州专区,区治设抚州,南城属之。县治设盱南镇。1952年5月,将金溪县的黄狮渡及附近十四个自然自然村划归南城管辖。1954年县府驻地更名为城关镇。1971年5月,改抚州专区为抚州地区,南城仍属之。2000年6月23日,撤销抚州地区,成立地级抚州市,南城县隶属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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