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宋元符元年(1098年),划宁化6团里、长汀2团里置清流县,以“溪流回环清澈”故名,属汀州府。
【沿革】
古属黄连峒。周、春秋末为闽越地。秦属闽中郡。汉属闽越。东汉属会稽南郡。三国属建安郡。晋为新罗县,地属晋安郡。隋开皇(581年~600年)年间并入邵武县。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改属汀州府龙岩县。后唐为长汀、宁化两县地,属汀州府。五代初属闽王,后属南唐。后晋,归属宁化麻仓里,设清流驿。
宋元符元年(1098年),划宁化6团里、长汀2团里置清流县,以“溪流回环清澈”故名,属汀州府。县治设坊郭里。绍定元年(1228年),撤销县建置。元至元八年(1271年),复置清流县,属汀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清流属汀州府。成化七年(1471年),析2里置归化县(今明溪)。清代仍属汀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清流属福建省西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属汀漳道(道所龙岩)。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清流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清流属中央苏区,直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清流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长汀)。翌年10月,属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第九行政督察区。翌年7月,属第六行政督察区(治所永安)。
1950年2月22日,清流解放,清流属福建省政府永安专员公署。1956年5月,并入龙岩专员公署。1959年2月,清流、宁化合并,称清宁县。罗坊、塘前公社分别划归永安、连城管辖。1961年6月6日(9月批准)恢复清流县建置,属龙岩专员公署。1963年5月,属三明专员公署。1968年,属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11月7日,成立清流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28日,清流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清流县政府,仍属三明专员公署。1983年4月,三明专员公署改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实行市带县新体制,清流县隶属三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