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相传隋代此处有一凤穴,故名凤里,后建凤里庵,建有石亭,旁立一对石狮,名为石狮亭,商旅往来,以石狮为标记,久之遂成惯称。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增设晋江县石狮分县,后没入晋江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石狮镇。1987年12月石狮由镇升格为省辖县级市。
【沿革】
建县之前,今石狮市属建州南安县境地。开元六年(718年),析南安东南地置晋江县,石狮境域属泉州晋江县。宋初,石狮境域属平海军晋江县,后属泉州晋江县。元代,属泉州路(一度改称泉州府)晋江县。明代,石狮境域属泉州府晋江县。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增设晋江县石狮分县。以晋江县贴堂县丞驻石狮街,代管安海。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石狮县丞移驻安海旧通判署,嗣后,改设安海分县,石狮一带事务仍归晋江县处理。清代,石狮境域属泉州府晋江县。
民国元年(1912年),石狮境域属南路道晋江县。民国三年(1914年),属厦门道晋江县。民国十六年(1927年),属福建省晋江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晋江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0月,属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晋江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石狮镇,属晋江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石狮境域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晋江县。1950年,第五专区改为泉州专区,9月,泉州专区改为晋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5年4月,又改为晋江专区专员公署,石狮镇属于晋江专区晋江县。1968年9月23日,成立福建省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6月17日,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更称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7月1日实行,石狮镇属于晋江地区晋江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1月,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晋江地区行政公署,石狮镇属于晋江地区晋江县。1985年5月14日,撤销晋江地区,泉州市升为地级市,石狮镇隶属泉州市。1987年12月石狮由镇升格为省辖县级市,并作为福建省综合改革试验区,隶属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