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新罗区前身为县级龙岩市,1996年原县级龙岩市为新罗区,因辖区南有一眼名泉“新罗泉”而得名。
【沿革】
汉永和三年(138年)建新罗县,晋太康三年(282)置苦草镇,属晋安郡的新罗县,县署驻地今长汀。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年)废新罗县。梁天监年间至隋代属龙溪县。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复置新罗(什罗)县,隶汀州。天宝元年(742年)改名龙岩县。大历十二年(777年),改隶漳州。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隶漳州路;明至清初属漳州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设龙岩直隶州,辖漳平、宁洋两县。
民国二年(1913年)3月废州复县,属汀漳道(未实行)。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属第七行政督察区,为专员驻在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第六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复为第七区。
1949年9月1日龙岩县解放。8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龙岩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民国龙岩县政府。11月10日,成立龙岩县人民政府,属省第八行政专员公署(1950年4月改称龙岩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1月改称龙岩行政专员公署)。1968年11月成立龙岩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改称龙岩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9月撤销地区革委会,改为龙岩地区行政公署,龙岩县均属之。1981年9月改龙岩县为龙岩市(县级)。1997年3月,县级龙岩市改为新罗区。同年5月1日撤销龙岩地区设省辖地级龙岩市,原县级龙岩市为新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