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设台湾县,后改名台中县,因位于台湾中西部而得名。
【沿革】
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驻军嘉义的台湾北路营参将张国,发现南屯一带地沃水丰,于是着手垦荒,是台中开发的开始。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设台湾县,为台湾府治,定为省会,开始筑城,后省会改设台北府(今台北市),改名台中县。
日本大正九年(民国九年,即1920年)台中设市。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台湾正式归还中国,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北屯、西屯及南屯3乡在,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1日划入台中市,改为西屯区、北屯区、南屯区。
1950年台湾省调整各县市行政区域,台中市行政区域照旧。台中市管辖中区、东区、西区、南区、北区、西屯区、南屯区、北屯区等8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