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南朝梁承圣三年(554年)梁朝析浈阳县地,置翁源县,因其处于北江支流翁江之源而得名。
据明《嘉靖翁源县志》记载:县境之东有名山,高耸秀拔,顶有灵池,古名灵池山(今南浦桂竹翁山),池中有泉水八处,谓之八泉,曰:涌泉、温泉、香泉、甘泉、震泉、龙泉、玉泉、乳泉。泉水四时不涸,昔有二仙翁游息于此,居民饮其水者多寿。泉水汇而成河。故山名翁山,水名翁水。县亦以此起名,意为翁水之源也。
【沿革】
战国时期,今翁源地属楚。秦为南海郡。两汉属荆州府桂阳郡浈阳县地。晋属始兴郡,仍浈阳地。南北朝时期,梁承圣三年(554年),从浈阳县地析置翁源县,隶属衡州。陈又分属清远郡。隋废郡仍为县。开皇九年(589年),省诸郡,于始兴县置广州总管府,翁源隶之。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翁源自广州析隶韶州。宋宣和三年(1121年),析曲江廉平、福建两乡与翁源太平合置建福县,亦属韶州,历时九年。建炎三年(1129年),废建福,太平并回翁源。
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翁源并入曲江,隶广东道韶州路,翁源立巡司,谓慰宣司。大德五年(1301年),翁源复县,改属英德路。延祐六年(1319年),翁源又并入曲江。
明洪武元年(1368年)又复县,改称岑水县,隶韶州府;次年3月,岑水复名翁源。清沿袭明制未改。
民国元年(1912年)撤销韶州府,翁源县属广东省南韶连绥靖区。民国三年(1914)5月,广东省划为粤海道、岭南道、潮循道、高雷道、琼崖道、钦廉道6道,翁源县属岭南道。
民国九年(1920)11月初,陈炯明接任省长后,将各道裁撤,广东直辖94县。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月,陈济棠将广东省划分为东、南、西北、中4个绥靖区,翁源县属于西北绥靖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广东全省划分为9个行政督察区,翁源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驻英德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全省调整为十五个行政督察区,翁源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驻英德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15日,翁源县城解放,翁源县初隶属北江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更名为北江专区。1952年3月,撤销北江专区,设立粤北行政区,翁源县属粤北行政区。
1956年1月4日,撤销粤中、粤北、粤东、粤西4个行政区,并在这4个行政区的所辖地区设置7个专区,翁源县属韶关专区。1968年2月13日 韶关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3月31日,翁源县革命文员会成立,隶属韶关专区革委会。1970年10月15日 韶关专区革命委员会改为韶关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23日 撤销韶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韶关地区行政公署。1980年12月21日,撤销翁源县革命委员会,恢复翁源县人民政府,隶属韶关地区。1983年12月22日,撤销韶关地区,翁源县划归韶关市管辖。